粤拟9年投461亿保护韩江
清清韩江水,汩汩向南流,润泽粤东大地。
韩江是广东省仅次于珠江的第二大河流,承载着粤东地区1000多万人的用水重任。
广东省委、省政府不久前作出加快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流域间水系连通的重要部署。韩江在粤东三大河中总体水质最好,保护好韩江水质对保障粤东群众用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粤东地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分区控制、环境准入、环保基础设施、生态保育、生态水利、强化环境监管六大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列出水源保护、园区环保、环保基础、河涌整治、监管能力等五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461.03亿元。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到2020年和2025年,韩江流域优良水质断面比例分别提升至84.5%和85%;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0%和95%,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不低于80%和90%。
《规划》还要求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级城市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形势
干流水质良好防污染压力增大
宽阔的韩江静静流淌,江中的作业面却是一派繁忙施工的景象,上百台挖土机、钩机等机器来往穿梭忙碌,位于梅州大埔县的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围堰填筑已成规模。
作为国家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广东单项投资最大的水利工程项目,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开工近两年来,建设推进顺利。该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粤东防洪安全和水资源紧缺的水利短板,为韩江下游供水提供有效保障。
“我省境内韩江干流全长470公里,流域面积17851平方公里,韩江对粤东群众的饮水安全与地区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韩江干流、梅江、汀江、琴江、宁江等河流水质常年保持 Ⅱ—Ⅲ类,梅州—潮州、潮州—汕头交接断面水质常年100%达标。流域内汕头、梅州、潮州三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主要干流水质良好,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广东还通过加强地方立法等手段保护韩江,近年颁布实施了《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成立了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并建立韩江流域水环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流域范围内目前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家,污水处理能力80.5万吨/日。
“不过,韩江水质保护仅取得阶段性成效,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该负责人指出。根据编制《规划》的环保专家调研,随着流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和污染负荷预计将成倍增长,韩江水污染控制将长期面临削减存量与控制增量的双重压力。
“韩江流域污水处理率仅约40%,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部分河涌未进行沿河截污,不少生活和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养殖规模较大,污染源分散。”该专家指出。
对此,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在调研韩江水环境保护时就明确表示,流域各市要以最大的力度、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考核,全力以赴确保韩江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此次印发的《规划》,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流域各市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韩江水质保护做了全面细致的规划,有针对性地明确了任务措施。
准入
要划定生态红线建“负面清单”
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划定,广东则计划在2018年底前完成生态红线的划定。“韩江干流作为我省主要供水通道之一,其保护更要树立底线思维。”编制该《规划》的专家介绍。
对此,《规划》将严格实施分区控制放在六大主要任务之首,提出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管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建立实施“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流域内各市政府要按照省的部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对红线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列出清单,按要求完成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
参与调研的专家指出,韩江流域高污染、低效益企业仍不少,流域内三市有80多家企业列入重点污染源,涉及水泥制造、食品加工、陶瓷、造纸、印染等行业。
在《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中,就要求汇入韩江的支流水质要达到Ⅲ类标准,严禁新建排污口。而《规划》进一步提出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加大对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农药生产项目等的建 设限制;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等一类水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韩江流域还将严格控制新建各类开发区,并严格控制现有工业集聚区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和建设规模;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参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建设和管理,严格实行清污分流,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
有堵亦有疏。《规划》对韩江流域周边的产业发展进行了引导,提出重点发展以高附加值、低污染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现代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发展电力、烟草加工、绿色食品饮料等资源型传统优势产业,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基建
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除了通过分区控制等手段严格环保准入,在治理方面,《规划》针对环保基础设施不足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补短板”的任务和时间表。
2020年底前,流域内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制镇、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内等区域的建制镇应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025年底前,流域内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全流域共新增日处理能力51万吨,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最大效应还需要管网配套。对此,《规划》要求按照厂网并举的原则,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所有镇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系统,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792.46公里,保障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
养殖业无序发展也给韩江保护带来压力。环保部门专家在调研中发现,“韩江流域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794家,饲养生猪约159万头,此外还有散养猪约73万头,但养殖场治污水平普遍较低,大量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对此,《规划》明确,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和适养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域要实行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8年6月底前,对存在超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
治污
中心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河涌
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涉及庞大的工程项目。“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工程投资到位。”省环保部门专家指出。
对此,《规划》列出水源保护、园区环保、环保基础、河涌整治、监管能力等五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461.03亿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韩江北溪、梅江梅州市区段、汀江三片重点区域的项目。
其中,在群众较为关注的河涌治理方面,《规划》明确,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原则,全面推进重污染支流和城镇河涌的综合整治。流域内所有中心镇、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制镇、主要供水通道两 岸敏感区等区域的建制镇每年应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的支流河涌。到2025年,完成所有流经城镇河涌的环境综合整治。
在资金筹措上,除了增加政府投入外,按“保本微利”原则征收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流域内各市、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或完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征收的处理费原则上不低于治污设施的运营成本。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依法扩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加快探索将收费制度普及到农村。
此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污水截排管网建设资金。流域内各市、县(市、区)政府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
监督
实施更严格的河长制考核办法
治水还需要精细化。据编制该《规划》的专家调研,韩江流域有污染企业1000多家,零散分布在各个区县,“有许多中小型企业需要纳入有效管控范围,适应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对此,《规划》要求汕头、梅州、潮州三市要在2017年底前对韩江流域的污染企业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强制淘汰的项目和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应依法全部取 缔;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应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流域内各市、县(市、区)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监管档案,对累计废水排放量占80%以上的污染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定期公布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适时引进第三方对韩江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对流域各市、县(市、区)整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
流域内全面推行“河长制”。流域内各市、县、镇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或共同担任本级河长。流域内各县(市、区)选择1-2条污染严重河涌,分别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或共同担任。
“韩江流域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河长制考核办法”。相关负责人指出,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