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拨1940亿元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亮点1
基本实现社保卡户籍人口全覆盖
据介绍,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户籍登记发卡数达8228万人,户籍人口发卡率95.3%,超额完成任务,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户籍人口全覆盖,发卡人数居全国首位。
而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方面,目前医保联网结算、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全省统一使用社保卡办理,实现凭卡结算和申领。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也积极推进人社业务领域广泛用卡,开通了凭卡登记就业失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扣缴居民保险费、查询个人信息等业务应用。
其中,广州市以实现市民办证、用证业务“一卡通”为目标,通过业务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18个部门的应用,整合82种卡证,目前已开通10项公共服务应用,整合了3种卡证。东莞、珠海、深圳等13个地市开通居民健康应用,实现了“诊疗一卡通”。珠海市从2015年1月起将民政、残联各项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
此外,省人社厅还按国家医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将城乡居民医保每人年补助水平提高到320元的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亮点2
所有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从会上获悉,省卫生计生委在80%的县(市)开展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所有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50%以上。
据介绍,2014年3月,省医改办印发《关于报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各市报送新增试点。2014年9月,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确定新增试点27个县(市)和55家公立医院,并于2014年11月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
截至目前,全省59个县(市)124家县级医院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实现全省县(市)100%全覆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其中,52个县(市)已取消药品加成,占改革县(市)总数的88%,其余7个县(市)已发文明确今年1月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医院基本药物使用平均比例为54.33%,顺利实现年度任务。
亮点3
棚户区改造逾4万套
根据通报,2014年全省新开工保障性住房66071套,棚户区改造41297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9682套,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31.7%、110%、107.3%,各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圆满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据介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4年2月由省政府颁布施行,明确了棚户区改造范围、适用对象和建设标准,强化了配套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2017年)》,计划2014—2017年全省完成棚户区改造22.66万户,力争棚户区改造四年任务三年完成。
与此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省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印发了《广东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办法》。省国开行已为韶关、梅州、清远等市的棚改工作提供了贷款支持,有效落实资金配套政策。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积极完善土地、审批等配套优惠政策,推动实行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加快前期审批手续办理等政策落实。
此外,2014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0万户,开工率为100%,其中竣工81923户、竣工率为81.9%,在建18077户。预计春节前,全省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可达100%。全省共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5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地方各级财政、社会帮扶资金及农户危房改造贷款共投入资金5亿元,农民自筹投入35亿元。
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1、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省政府把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作为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首项任务。全年各级财政拨付底线民生保障资金190.4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73.87亿元。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分别达370元、170元,所有县(市、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已分别达到或超过333元/月、147元/月的年度目标。农村五保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住院医疗年人(次)均救助标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等均已完成了年度目标。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达到80元/月的年度目标。
2、就业社保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8.7万人,促进创业19.2万人,组织劳动力转移减免费培训67.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33%、137.4%、192%和112%。全省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户籍人口全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每人年补助提高到320元。组织11.65万渔民、10807艘渔船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6%、108%。
3、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扎实推进
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700元/月,完成年度任务,71个县(市、区)共33.6万名教师获得津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年度目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粤参加高职考试招生工作已全面完成。
4、医疗卫生服务得到加强
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已达38.78元,超过35元的年度目标。全省投入3.74亿元实施欠发达地区偏远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岗位津贴补贴政策。为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五个一”医疗设备,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2.4亿元,各市县共配套1.5亿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100%县(市)全覆盖,其中52个县(市)已取消药品加成,占改革县(市)总数88%;试点医院基本药物使用平均比例为54.3%,比年度目标高出4.3个百分点。落实免费干预医疗服务,全省已为202万例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情况的检测服务。
5、公共文化服务惠及面扩大
全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32.25万场,完成全年任务的124%,累计观影人次达6465万。100座广播电视发射台升级改造无线覆盖工程主设备已安装。奖补欠发达地区建设完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5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2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17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7578个,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6、助困扶残有新举措
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省残疾人公众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为2.25万名视障人员免费配发读屏软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在珠三角城市为5695辆公交车安装车载导盲系统,视障人员导盲终端机同步配送,完成全年任务的113.9%。
7、完善住房保障有新成效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071套,完成全年任务的131.7%;改造棚户区41297套,完成全年任务的110%;建成保障性住房10.97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107.3%。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已竣工8.19万户,在建1.81万户,实现年度目标。“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实际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分两批扶持自愿搬迁的移民12853户,其中已有9046户完成建房,在建1611户。解决500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问题。
8、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新进展
超额完成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5000公里的年度任务。建成155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完成全年任务的103.3%。初步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省纳入考核范围的71个县(市、区)已全部动工建设“一县一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中50个已建成。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高出年度目标3.6个百分点。
9、稳价惠民及时到位
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各市共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约1.2亿元。省财政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向低收入群体及困难群众284万人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4.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
10、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全面完成
完成300宗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和50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珠三角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比例达16.7%;粤东西北地区搬迁和治理比例达13.5%,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425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24.6%。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