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律到法律 无人机不再“无人管”
无人机的管理规定从无到有、从有到细,要走出一条从自律到法律、从“无人管”到“制度管”的不断完善之路。
张涨
国家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近日正式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被视为无人机领域的首部“交通法规”。按《规定》,无人机将按重量进行分类管理,而北上广深四个城市将成为无人机监管的先行地区。
时下,无人机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带来了许多便利。比如执法部门用无人机远程巡查、在农业生产中喷洒农药、影视制作中拍摄俯瞰场景,乃至用无人机送快递,无不展现出无人机的巨大应用前景。但在无人机走入寻常百姓家的另一面,是其监管模糊、“黑飞”现象严重等尴尬现实不可忽视。“任性”的无人机屡屡闯祸,在美国曾有游客的无人机坠毁在黄石公园,对著名景点形成破坏;而在我国,也有市民在马拉松赛中违规使用无人机拍摄遭派出所罚款……更为严重的是,国内外都出现过多起无人机侵入民航航线,迫使客机不得不紧急避让等案例。
有鉴于此,国家民航局出台针对无人机的管理规定,以制度刚性规制“任性”无人机很有必要。其细则也亮点多多,比如设置“电子围栏”控制飞行区域、通过“无人机云”进行实时监测等。综合来看,针对无人机的管理框架,主要从两方面着眼。
首先是安全性。一者,如今在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上空,无人机并不罕见,一旦坠落可能引来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哪怕不失控,在起降阶段快速旋转的叶片对周遭市民尤其是爱热闹的儿童都是一大隐患。二者,无人机市场龙蛇混杂,数万元的商用机与几百元的“玩具”在其功能标准、安全系数方面千差万别。有必要对无人机实行分类管理,在制造环节应符合哪些技术标准,应划定基本的安全门槛。三者,则是“驾驶员”应掌握安全飞行的基本技能。据相关行业协会统计,我国目前取得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只有1000多人,大部分无人机属于“无证驾驶”。有的人甚至说明书都不看,直接“上机实操”。让“驾驶员”“持证上岗”,是对“驾驶员”自身和公众的安全负责。
其次是隐私性。与普通摄影方式不同的是,无人机可以轻松逾越各种物理障碍,不论是高层住宅还是深宅大院,都可“一览众山小”。这自然引来公众对于个人隐私泄露的焦虑——假如自家窗外突然出现一架无人机、假如有人使用无人机跟拍自己,该找谁说理?在国外,已有无人机玩家航拍海滨浴场而引来轩然大波。立法应明确无人机的合理用途,无人机玩家不应该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兴趣,建立在侵害公众隐私的基础之上。
无人机在全球引发热潮,如何管好这一“新玩意”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通过立法,框定无人机的“天空”是各国共通之处。比如美国要求所有无人机用户必须向美国航空管理局注册,否则将面临罚款甚至入刑;英国民航局则要求操控无人机时须距离人群不得少于150米……我国对无人机的管理规定从无到有、从有到细,也要走出一条从自律到法律、从“无人管”到“制度管”的不断完善之路。
技术创新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出现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制度和监管及时更新同步跟上。正如汽车出现后,交通法规就不能停留在“马车时代”,无人机兴起后,也不能缺少必要的规范和标准。这不仅不会制约技术的再创新,反而会让创新遵循公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让技术创新为更有序的社会、更便利的生活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