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确保今年70%以上镇街达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汕尾日报讯(记者 吴广廉)全市法治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于8月10日在城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创建活动决策部署,交流推广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和做法,部署推进法治汕尾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城区委书记李庆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汉流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世华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法治创建活动是法治汕尾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按照《汕尾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汕尾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加大力度,强化统筹,主动担当,真抓实干,确保今年全市70%以上镇(街)、50%以上村(社区)以及30%以上学校达到省级创建标准,推动法治创建在实现汕尾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二要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风尚,形成依法遵循的氛围,努力开创法治创建新局面。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强化督导问责,保障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城区委和城区田家炳中学、马宫街道金町村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作了法治创建活动经验介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负责人分别就开展“四级同创”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作了部署。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看了城区田家炳中学和马宫街道金町村两个法治创建示范点。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