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5万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可开电子网络发票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刘超、蒋琳珊报道:3月12日从广东省国税局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105万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将可足不出户,通过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来开具电子网络发票。与此同时,广东国地税深化合作共同开发的广东电子税务局也将于5月同步推广,纳税人只要安坐办公室或家中轻点鼠标,就可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发票业务、申报、出口退税,也不用再多头跑、来回跑。
据了解,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具有发票全流程网络化、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打击发票用假造假的三大特点,将实现传统发票服务的重大创新。
也就是说,借助该系统,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门户网站、IPAD登陆电子税务局,而且发票领用、开票、核销、查验等全发票业务流程均可在互联网上完成,开票数据将实时上传至云端,纳税人用电脑和手机就能随时随地开具发票,还有二维码参与发票查验、摇奖等服务,真正实现了发票业务全流程在线化、数据化、便携化。同时,纳税人使用电子(网络)发票后,其领用、开具、查验等数据均可实时上传到税务机关和受票单位,可有效制约违规开具发票、打击发票造假用假行为,也更有利于国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和发票的信息化管理,推动“风险共治”的税收管理新模式。
此前,电子发票已经在全国推行,此次推行的电子网络发票和之前推行的电子发票又有何不同?
广东省国税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陈学著解释了两者间的不同:
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针对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广东已在去年全面推行,但目前全省仍有105万户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不在这个推行范围内,因此,不能开具电子发票。为进一步便捷剩下的这105万户纳税人以及接下来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广东国税依托电子税务局打造了电子网络发票系统,届时,全省国税纳税人将全面享受足不出户开具发票的便利。
据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透露,此次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后,将有84万多户地税主管的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有接近20万户营业税纳税人是使用地税版“网络在线开票系统”的。针对这部分纳税人,电子网络发票的全面推广,将延续原营业税纳税人的开票习惯,保障“营改增”平稳过渡。
胡金木表示,2015年以来广东省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而启动的广东电子税务局的建设,将为电子(网络)发票系统今后顺利运行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互联网+”的工作思维为广东税收工作带来了革命性的推动力。依托电子税务局建设,广东国税在“互联网+税务”的探索已迈出关键的一步,作为广东电子税务局一期建设的重头戏,电子(网络)发票系统正处于紧锣密鼓的最后攻坚阶段,计划力争在3月底完成系统开发、4月测试培训、5月1日全面推行,破解长期存在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排队买票、发票业务量过半等难题,为全省营改增全扩围工作保驾护航,努力打造“互联网+税务”的样板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