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东西还敢先交钱?ta们的几万元就是这样打水漂的!

05.04.2016  17:54

开发商垫付13万元

现在我们在买大件商品时,往往需要支付部分的定金。万江周某夫妇就因此遇到了烦心事,还“闹上了”法庭。

去年10月底,周某夫妇在万江某楼盘看中了一套新房。新房首付21万元,楼盘打出只需支付8万的首付就可购房,另外的13万元由开发商代为垫付。

由于对房子各方面都比较满意,而且购房还送学位, 周某夫妇就支付了2万元的预付款给楼盘,并签署了认购书。 不久后,周某夫妇前往楼盘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可他们看到合同样本就后悔了。

预交2万不能退还

周某说:“ 合同附加条款中不承诺提供子女学位,和原先承诺的不符。 ”而开发商告知他们只能在定好的合同条款后面签字,不能修改变动条款。

先写借条、支付8万元首付后才能签合同,这个履约步骤让周某夫妇觉得没有安全感,他们当时就不打算买了。可没想到的是, 预交的2万元被告知不能退还!

开发商强调一分不退! 

预交款不能退?周某夫妇觉得非常不合理,他们将楼盘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买房纠纷案在法院开庭

楼盘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 先给钱再签合同是业内的操作惯例 。而先签字再签合同的操作顺序, 在签订认购书当时已经告知购房者,相关法律风险也在楼盘现场进行了公示。购房者没有自行了解,相应的损失应该由他们自行承担。 

为防止其他业主仿效起诉,开发商拒绝当庭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