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东莞出台相关产业集群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05.11.2020  17:19

11月5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群培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决定从50亿元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资金中,安排4.8亿元支持上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原则,统筹考虑集群培育长、中、短期需求,按照“核心做强、协同带动”原则,集中资源投放,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成效。

镇街(园区)单个集群:

最高资助2000万元

在纺织服装业、食品饮料业、家具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项目方面,专项资金分别设置支持产业集群发展项目、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

其中,对推动集群发展有明确规划,且集群在规模、行业企业总体数量、规上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资金规模等指标方面符合要求,经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作为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重点支持镇街(园区),给予资金奖励。每个镇街(园区)单个集群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按其产值同比增量,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企业,当年购置生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且设备投入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设备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专精特新”企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申报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投入总额100万元(含)以上。按照设备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方面,专项资金设立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工业软件奖励项目。

其中,对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新增营收增量达标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应用工业互联网、5G等新技术、新产品,优化业务环节,创新业务模式,实现降本增效。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按不超过投入总额的2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鼓励东莞工业企业加大对工业软件,尤其是智能产品中嵌入式系统软件的研发投入,实施内涵式增长。对经认定纳入市重点培育智能产品库,且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达30%的企业。按其智能产品中的软件业务收入的20%进行奖补,连续奖补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文

全媒体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