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须建家禽产品二维码溯源系统

25.04.2015  11:08

■南城塘贝新村菜市场活禽摊点 本报资料图片

市农业局公布我市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标准

企业须建家禽产品二维码溯源系统

东莞时间网讯 市农业局昨日公布了我市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标准,为6月底主城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提供制度基础。值得关注的是,该标准提出,屠宰企业的水源水质,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也就是说,家禽喝水的水质,与人喝的一样。

屠宰企业要远离人口密集区

市农业局要求屠宰企业科学选点,远离人口密集区。“我们认为,屠宰企业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不受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物污染、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区,并远离人口密集区。”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说。

市农业局还为屠宰企业制定了以下建筑要求:设立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应与生活区分开设置,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厂房建筑布局总体设计,必须遵循健康、病害禽类隔离以及原料、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的转运互不交叉的原则,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配备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室;设有车辆清洗、消毒区域。

饮用水质“国标”化防染病

市农业局严格制定了屠宰企业的水源水质标准,规定屠宰企业“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的充足水源。”

记者查阅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这是国家制定的人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水质指标检测数量多达100多项。我市屠宰企业的水源水质标准,与人的一样。“严格制定家禽的饮用水标准,可以起到预防家禽生病的效果。”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说。

市农业局还对屠宰企业的设施设备作了严格规定:具备检疫、检验工作所需的相关化验设备;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清洗消毒设施;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实行家禽产品溯源管理

市农业局规定,家禽集中屠宰企业负责生鲜家禽产品冷链配送,或者委托有资质、有条件的农贸(肉菜)市场、肉品经营商、运输企业或个人参与冷链配送业务。

屠宰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活禽入厂登记、禽肉产品出厂登记、病死(害)禽(肉)无害化处理和不合格禽肉产品召回制度,并做好台账登记和保存;建立家禽产品电子信息库和二维码溯源技术,实现家禽产品溯源管理;家禽产品电子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屠宰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屠宰加工日期、产品保质期、产品来源(养殖场、批发市场档口或供应商)及检验检疫等信息;建立安全生产、保卫和卫生清洁制度,除交易区外,生产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卫生。 

延伸阅读

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市农业局还制定了我市《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要求规范》《活禽零售市场屠宰点要求规范》,作为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标准的配套文件。

根据《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要求规范》,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配备废弃物、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配备清洗消毒和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家禽宰杀后不能直接放到地面,防止肉品触地污染;建立家禽产品电子信息库和二维码溯源技术,实现家禽产品溯源管理;家禽产品电子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来源(养殖场、批发市场档口或供应商)、批发市场屠宰点名称、屠宰加工日期、联系电话、检验检疫等信息;屠宰点应每天冲洗消毒不少于一次。

根据《活禽零售市场屠宰点要求规范》,活禽零售市场要按照屠宰工艺和卫生要求合理设置屠宰点,屠宰点要相对独立,要与活禽售卖档口有效隔离,防止活禽与活禽产品交叉污染;屠宰点要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活禽屠宰,工作人员要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并在屠宰过程中做好卫生防护工作;活禽宰杀后不能直接放到地面,防止肉品触地污染;屠宰点要及时排泄屠宰废水,保证屠宰区域无明显积水;屠宰点应每天冲洗消毒不少于一次。

相关新闻

生鲜鸡集中屠宰及冷冻收费标准确定

禽兔鸟类屠宰检疫费每只0.1元

7月起,我市将启动家禽集中屠宰试点。为此,市发改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家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相关收费管理标准,其中,禽、兔、鸟类屠宰检疫费,每只收费标准为0.1元。

据悉,7月1日起,莞城、东城、南城、万江4个街道五环路以内区域的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将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它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东莞将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4个街道实施区域内现有农贸(肉菜)市场分别确认保留1个可零售经营活禽的农贸(肉菜)市场。而活禽上市模式分为两类:一是由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直接配送;二是由生鲜家禽产品经营户委托定点屠宰企业或家禽批发市场屠宰点屠宰后上市。

为规范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收费行为,结合全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的运作模式和省内试点城市的做法,市发改局制定出台了通知,明确家禽集中屠宰加工服务费和家禽肉品冷链配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委托双方根据服务成本、数量规模、服务内容等情况协商确定。

通知还明确,屠宰检疫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禽、兔、鸟类每只0.1元;对日屠宰量10000只(含)、50000只(含)、100000只(含)的,屠宰检疫费分别按不高于规定标准的60%、40%、20%计收。同时按规定,目前对小微企业免征。

此外,屠宰检疫单位要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各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和家禽肉品配送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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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集中屠宰企业、

批发(零售)市场屠宰点?

家禽屠宰企业、家禽批发(零售)市场,向所在镇街农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实填写并递交《东莞市家禽集中屠宰企业认定申请表》《东莞市家禽批发(零售)市场屠宰点认定申请表》。家禽屠宰企业(点)所在镇街农业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屠宰企业、家禽批发(零售)市场进行实地考察,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家禽屠宰企业和家禽批发(零售)市场屠宰点给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