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公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为“省属企业”)201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公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一)招标范围确定原则:省属企业合并范围内的各级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境外公司以及部分从地域、成本、资质或特殊审计事项工作延续性等方面考虑未纳入招标范围的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附件1。
(二)标包设置及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置5个标段共31个标包,其中标段一含8个主包,标段二含7个主包,标段三含4个主包,标段四含4个副包,标段五含8个副包。每个标包均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人可在最高限价内自由报价。具体标包设置、招标基准规模(简单汇总资产总额、户数等信息)及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三)基础服务内容(对应投标/中标价格的服务内容):
1.主审所次年4月10日前出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副审所应配合主审所提前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主审所次年4月30日前出具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核报告,副审所应向主审所配合提供有关数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3.其他配合省国资委的报告事项。
(四)附加服务内容及附加费用:
标包1至19的中标人需要提供以下附加服务内容,附加费用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次年6月30日前出具省属企业集团的内控测评报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次年6月30日前出具省属企业财务评价书。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同属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子包的投标,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自2014年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五)投标人在2012至2016年度为广东省省属某企业主审业务服务连续达到5年的,本次投标不能投该企业主包。(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证明为准,见公告附件1)
(六)结合各标包的资质需要,参与各标段的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标段一: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30名,或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但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人。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总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标段的多个子包,但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个数不超过2个子包。
2. 标段二: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以及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总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标段的多个子包,但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个数不超过1个子包。
3. 标段三: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60名,以及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标段的多个子包,但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个数不超过1个子包。
4. 标段四: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以及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的总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格。(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标段的多个子包,但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个数不超过1个子包。
5. 标段五:
(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6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以及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标段的多个子包,但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的中标个数不超过2个子包。
6. 投标人在标段一至三的累计中标个数不超过3个,所有标段累计中标个数不超过5个。
注:A.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资审计〔2012〕55号),承担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要符合上述排名的要求。
B. 投标人的名称、综合排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2014年以来行业惩戒情况,以省注协向我委统一出具的证明为准(见本招标公告所附的附件2),其中综合排名以2016年度公布的排名为准,不接受因排名前120名会计师事务所发生注销、合并等事项而依次递补名次的情况;名称、注册会计师人数、行业惩戒情况的信息为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的数据;深圳地区的投标人自行向当地注协开具惩戒情况证明。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的联合)。
(八)投标人的名称与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所填写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从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任一标段任一子包的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至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发售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
报名费用:每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元。
招标代理机构向每位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若上述两者存在不一致,则以纸质文本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收取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收取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只有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
联系人:曹秉安、李小曼
联系电话:020-38306294、383062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梁欢、潘智钊
联系电话:020-37860741、37860729
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下载链接:
http://www.gmgitc.com/Notice/DownloadFile.aspx?FileID=1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