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4月25日召开
陈建华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主持会议,副主任余明永、唐航浩、于绍文、李小勉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4月25日召开,会期1天。
会议审议了关于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情况的工作方案(稿)、《关于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章登明等2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打造珠江黄金岸线,进一步推动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台阶的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稿)、对《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闫伟东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稿)》及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关于2016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战略引领作用,围绕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的目标,全面对接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全力推进规划实施落地,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适应城市发展的土地收储和供应机制,高效保障重点区域、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用地需求。要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制定控违查违推进计划,明确、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抓紧消化存量违法建设,对历史违法建设要分类施策、妥善处理。要规范控规管理工作,做好控规编制与重点项目计划的合理衔接,严格依照法定要件和程序开展控规编制、调整、审批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编辑:王涛;审发:梁文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