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25.10.2015  21:30
为加强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增强反腐合力,10月23日,佛山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为加强反腐败工作协作配合,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增强反腐合力,10月23日,佛山市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雅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楷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黄黎明,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就反腐败协调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就如何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共佛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以更好地适应反腐败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黄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市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他强调:

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

各成员单位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增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要认真领会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做好案件及线索的通报移送工作,不断加强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以及案件移送后的沟通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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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在新形势下,各成员单位要着眼反腐败工作全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探索创新有效管用的协调协作方式,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