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降门槛:购房就可入户

16.03.20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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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佛山将对原有的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其中,购房入户的只要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就可入户,而在此前,还需要社保、学历等相关配套。从本月14日至20日,《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专家称,出售二手房的个人不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取消户口迁入

   计生审核

  数据显示,从2011年至2014年的四年间,佛山市的新入户量大体呈下降趋势,在2012年一度降至24039人,在随后两年中逐渐回升至每年2.6万余人的水平。不过和2011年相比,仍有不小的减少。从2013年至去年,购房和人才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的数量都保持在1.1万余人。而积分入户的人数则连年递减,特别是异地务工人员入户积极性并不高。

  针对包括上述的一系列情况,意见稿表示,佛山将进一步降低户口准入条件。意见稿中,包括引进人才落户、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市内迁移户口等入户条件方面都进一步放宽。

  其中,购房入户条件中,在佛山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且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据了解,此前,佛山“购房入户”审批条件的规定为:市外户籍人员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请入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在佛山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在佛山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按照这个规定,大专生目前购买二手房则不能入户。

  同时,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而在调整前,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父母投靠子女

   不限年龄

  意见稿规定,有稳定居住就业也可入户。记者注意到,在调整前,需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居住满5年或居住满3年并购买3年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佛山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均可入户。

  此外,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也进一步放宽。调整前,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需要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调整后,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