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入信用档案

08.12.2015  11:41

12月7日记者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即日起该区启动2015年终建设项目安全检查。除了规定项目检查外,此次还设置了工人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办公室,要求企业设立维权公示牌接受工人举报,并对检查中逾期不整改的作扣分处理,将通过媒体曝光,并移交区人社部门处理。 

今年上半年,顺德区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563家,较去年同期增加1倍。其中,通过巡查检查,排查了劳资纠纷隐患1014件,但是目前建筑工地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的问题长期存在,建设主管部门源头治理欠薪问题的作用还未得到体现,该区人社部门估计,建筑工地短期内还将成为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重灾区。 

按照顺德区《建筑业企业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每月按时足额给建筑工人支付工资,对顺德建筑工地拖欠工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但是有的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多,且同时兼有几个工地,这就造成建筑工地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的问题还继续存在。”该区国土部门表示,目前该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办公室,并由建筑业管理科、交通建设科、水利建设科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别派员组成,首先企业先自检,随后国土部门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发出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企业并移交人社部门进行处理。 

我们现在要求企业支付给建筑工人的工资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而且企业要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一旦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建筑工人工资,会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配合。”顺德区国土部门指出,以建设部门为例,可依法对相关违规企业的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除上述措施外,此次顺德区还提出,若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造成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要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同时,鉴于目前进入顺德区道路桥梁施工高峰期,该区国土部门已要求区属道路桥梁建设单位设立工人工资专项检查办公室,对各在建工地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立维权公示牌接受工人举报。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