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平价商店考核合格 才能获得相关补贴

29.04.2015  11:56

  蕉岭县李先生:请问平价商店是否需要考核?平价商店的物价调节基金补贴和供销社系统的平价商店建设资金补贴是否需要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发放?

  蕉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11年4月份起依托我们供销社开展平价商店建设。自开展平价商店建设以来,全县范围内分三批共建立13家平价商店。为加强对平价商店监管,促进平价商店健康有序发展,省供销社和省物价局分别对考核合格的平价商店给予建设资金补贴和物价调节基金补贴。为此,我社会同县物价局每年都组织检查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平价商店每年给予发放物价调节基金补贴,并一次性给予供销社系统的平价商店建设资金补贴;对考核不合格、经营实体已转变或不存在的给予摘牌处理,取消其平价商店经营资格,并不予发放上述补贴。从目前结果来看,全县已先后有4家平价商店被实施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