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大埔县供销社“做”字当头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

06.11.2017  11:46

  梅州市大埔县供销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梅州市供销合作社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强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其中,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现将经验总结如下: 

   一是做强“标兵社”。 对经济实力较强的光德基层供销社,我们采取加强引导、加大投入的方式,提升其为农服务能力。今年投入50多万元对其经营的光德供销社加油站营业区域、油库区域和后勤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新上了95标号汽油加油枪,预计经营收入将同比增长50%以上。 

   二是做长“潜力社”。 对经济实力一般,拥有存量资产的“潜力社”,采取引进社会资本的方式,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更新经营业态。如,高陂中心基层社利用存量资产入股,引进社会资本200多万元,更新经营业态,合作兴办幼儿教育;目前,高陂中心基层社的万晖第二幼儿园已开园招生,每年可为该基层社创收15万元。西河基层供销社结合政府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把处于危房闲置状态的资产与西河镇卫生院资产进行等价置换,获得差额补偿金430多万元,专项用于解决西河基层供销社历史遗留的社保、医保、债务等问题,同时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另外,结合城镇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洲瑞和银江两个基层供销社将拟引进社会资本,对老旧的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兴办农贸市场和大型商业场所。 

   三是做活“困难社”。 对经济实力较弱、历史包袱较重、没有经营业务的基层供销社,我们采取“靠大联强”的方式,并入就近的龙头基层社,建立中心基层社体制,利用中心社的辐射带动良性发展。如,将平原基层社、古野基层社、桃源基层社并入高陂基层供销社,建立高陂中心基层社,合并后原有基层社的管理得到加强,确保了原有存量资产的保存和维修。下一步,我们将设立茶阳基层中心供销社,把青溪基层供销社并入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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