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申报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条件和《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中的派出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在编在岗教师,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20以后出生)。 五、外语水平 申请人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六、选派渠道 1、申请人需自行联系俄方单位提交申请。 2、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七、需提交的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国外研修计划
7.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申请出国留学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两份纸质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八、时间安排及要求
1.请申请人须于10月20日—27日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www.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网上填报时,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3.各推荐单位须严把申请人选的思想政治关,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存在问题及师德师风表现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10月28日前,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网报生成的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汉林, 联系电话:85288019
人事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