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行业准入低了 监管严了
食品安全法新规10月实施
■新快报记者 庞倩影
实习生 陈海宁/文
廖木兴/图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了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并行管理的条例。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秘书长、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张咏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表示,“双轨制的实行是对保健食品行业的挑战,也是进步。”
注册制与备案制双轨并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张咏表示,普通营养补充类、矿物质类保健食品审批时间将会大大缩短,申请费用也会减少,也能避免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腐败问题。然而,备案制把审批的权力下放到省一级,张咏认为注册部门有可能受到企业或咨询代理公司的公关,放低标准,让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制的‘宽进严管’是对的,加大监管力度,能改变现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是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张咏认为,备案制为将要进入保健食品行业的营业人员提供便利,很多企业都会投身健康产业,但并不代表行业审查标准的降低。“备案制是企业对政府对社会的一个承诺,以后出了问题就是企业自己承担责任,”张咏说,“备案制的实施对行业本身是一种提升,在国际大舞台上,使我们也能进入全球化的游戏规则当中,而不是中国人自娱自乐。”
违法成本增加 监管越来越完善
目前保健食品监管存在许多漏洞,比如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监管缺失,日常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和巡查缺失,监管队伍规模小等。“食品药品监督本身是一个长治久安的事情,应该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而不是靠出台某个制度,坐在办公室里监管,”张咏说,“我们要像警察一样每天进行巡查,巡警进行巡逻,才能避免三无产品或者欺诈老百姓的事情。”
新的《食品安全法》把膳食营养补充剂,特殊医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这些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新法颁布以前,医用食品,QS产品,境外原装营养补充剂等的宣传方式和功能与保健食品没有具体差别,但只有保健食品受到监管,这种局面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