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树不能只是编号挂牌

28.05.2014  12:52

  林德培

  近日,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一棵百年古树的树冠被人锯掉,只剩树干。经核实,该树名在“济南市古树名木”之列,备案树龄近300年,目前无法估计损失。

  在我国,包括济南市在内的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土生土长”着不少古树名木,有些已上千岁,但大都“老弱病残”,有的濒临死亡。一方面是因为城市环境变差,古树名木承受着气候恶化、环境污染以及病虫害的侵蚀,不堪重负,加速衰老。更重要的是源于保护乏力,随着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高速公路的覆盖,大树让楼、大树让路的情况普遍存在,人为擅自砍伐、移植、破坏古树名木现象频频发生。

  古树名木不仅具有绿化价值,还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和文化价值。它们是一个地方的名片,蕴藏着历史故事,记录着历史变迁,形成了独特的人文资源。同时,古树对研究千百年来的气候、水土、空气等自然变化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是十分珍贵的“绿色文物”。然遭人为破坏,让人扼腕。

  保护古树名木刻不容缓,不单单是出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要从历史、生态、文化等角度审视保护古树名木的深层意义。其实,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重视这些“绿色文物”的价值,对百年以上古树名木设置标志,实行编号挂牌保护,然而因资金有限,多数“只给名分不给待遇”,任其自生自灭,不免可惜。笔者认为,对古树的保护,仅限于登记挂牌是远远不够的,可采取设立古树树基、主题公园、建立生态圈等方式保护古树。同时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具体归哪个单位负责?具体责任人是谁?怎样让古树名木免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如何保障各项措施能够贯彻实施?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此外,笔者认为,可以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奖惩制度,将古树保护推向社会,引入有资质的绿化企业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使社会力量在保护古树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公众也要配合这项工作,不能因为一些古树名木有宝贵的药用价值或经济价值就随意对其“动手”,威胁其正常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