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险业务员虚构业务 只骗5个人得手4000万
20.08.2015 10:33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 卢思莹 一名女保险业务员,虚构业务,骗取3893.7万元。昨日,惠州中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该名小小的女业务员诈骗罪成立,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谎称是团队负责人 高息借钱周转
车某外貌斯文,看起来老实憨厚,颇有姿色。出生于1982年的她,2011年3月开始在广东某保险代理公司出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其间,车某谎称自己是广东某保险代理公司惠州分公司保险代理团队负责人,虚构其车险业务量大,为获取高额佣金回报需要巨额资金周转,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采取“借东还西、借新还旧”的手段诈骗。
据统计,车某总共才骗了5个人。最大一笔金额的受害者为范某,被骗2230万元(偿还100万元)。第二笔是受害者伍某,被骗1810万。其他3笔分别是100万、35万、20万。
车某供认,骗得的款项全部用于“六合彩”等赌博及其他开支。
事情败露后试图自杀 丈夫报警
事情败露后,2014年1月16日车某试图自杀,被发现后送往惠州市华康骨伤医院救治。她丈夫随即通过电话报警,称妻子诈骗欠他人巨款要求派出所过来处理。
昨日,市中院判决车某构成诈骗罪,扣除返还利息,诈骗数额为3893.7万元。法官表示,虽然车某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于自首,本可依法从轻判处,但她故意虚构事实,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骗取数额特别巨大,而且将诈骗所得款项全部挥霍于非法赌博,且无主动退赃退赔,主观恶性大,行为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不予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前,车某暂没决定是否上诉。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20.08.20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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