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听证,呼唤平起平坐
凤城茶话
在《广东省信访条例》将实施之际,顺德首先推出“信访听证”,其价值和意义都是不可低估的。面对长期累积的信访案件,如果不去探索新的办法尽量破解其中的“结”,非常容易引发更深的矛盾。从这个角度看,顺德信访部门主动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无论如何值得点赞一次。
开先河之后,面对的是如何保证将这个探索建设成有一定权威的“制度”问题。从陈村这次听证会来看,这个“制度”的设置还是比较公平的———在双方举证、质询之后,听证会邀请的听证团对听证会进行表决。但笔者认为,这个听证会缺少一个最基本的元素,就是当事双方的平起平坐。
我指的是当事人的举证、质询能力方面:一个普通的村民要和从事专门管理国土城建的政府机构人员“举证质询”房屋产权登记问题,显然村民一方处于劣势。她多半不能谙熟法律法规的知识,甚至连叙述事件的水平也完全不可能和一个政府公务员同日而语。这样的“实力”明显不对等的面对面的质证,如果听证团凭此做出“裁决”,相信离听证需要最大限度达到息访的目标一定会有距离。听证过后,依然不服,仍然要上访,你怎么办?
所以,参与听证双方,能够保持在身份上平起平坐,可能是树立听证“制度”的权威性的最有效的办法。做法之一就是允许听证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代理人,这些代理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社会的其他人员。但是目前我们还不知道,这样的代理人有没有一个合法的法律身份?如果有,可能听证双方“平起平坐”的问题并不难解决;如果没有,那么能不能寻求破解这个法律问题的途径,当是信访听证制度能不能有效推行的一块试金石。 ■覃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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