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候选对象考察组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进行实地考察

03.09.2014  13:48

  8月22日下午,广东省委宣传部蔡伏青副部长率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候选对象考察组,在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胡子英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考核奖惩处黄慧娟处长、市司法局邵国明纪委书记和政治部刘绮斐副主任等领导陪同下,专程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就该处被推荐并列入广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期间,考察组首先实地察看了法律援助大厅咨询前台、律师值班室、专家门诊、心理咨询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观看了触摸屏电脑和大屏幕多媒体发布系统功能演示和法律援助宣传短片以及有关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随后,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市法援处主任黄倩简要汇报了本单位近年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等情况;市司法局邵国明纪委书记就法援处结合性质、任务和职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最后,省委宣传部蔡伏青副部长讲了话。他强调指出,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调研考察,很受启发、很受教育、很振奋,法律援助处的事迹很具体、很实在、也很感人。近年来,你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很有成就,比如,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广泛发动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国家、社会和个人几个层面来看,你们所做的工作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在做好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中认真扎实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做的事都是善行义举的事。你们要认真总结提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和先进事迹;优化深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台和抓手!

  近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指导下,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秉持“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理念,注重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广州法援特色品牌;注重建立规章制度,确保法援工作可持续发展;注重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注重法援队伍建设,精心培育广州法援文化,营造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扶危济困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现了广州法援人“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了广州法援工作创新发展的正能量。

  据不完全统计,自组建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各类案件8万多件,提供法律咨询40多万人次,追回赔偿、欠薪数以亿计。近三年来,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6469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75003人次。2013年,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668件,同比增长34.5%,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3167人次,同比增长78%;其中市法援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66件,同比增长46%,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654人次。2014年1至7月,市法援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231件,同比增长121%。其中民事案件1604件,同比增长179%。刑事案件580件,同比增长41%。行政案件36件,同比增长125%。提供义务法律咨询4067人次,同比增长32% 。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广州市法援处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机构、标兵单位、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青少年、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30多项荣誉奖项,其中:2009—2011年荣获 “广州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荣膺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广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2014年荣膺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涌现出第五届广州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广州市“三八红旗手”等一大批先进个人,50多人次立功受奖。

(审发:朱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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