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中国好网民”,从正身立己开始

20.07.2015  22:00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钟 心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也不例外。如今,网络在给人们提供快捷的信息分享渠道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因素。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与现实社会的交流存在一定的鸿沟,这给部分不安份的网民带来了“机遇”,他们误认为网络给他们披上了一层“隐形衣”,在虚拟的世界中他们可以为所欲为,自由翱翔,行为举止都不受约束。也正是由于这部分网民侥幸心理的作祟,导致人肉搜索、网络人生攻击、恶言脏语等辱没文明的行为屡见不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网络空间治理亦是如此,坚持“依法治网”,更需把握正确的方向。例如,黑客对网络的攻击、个人隐私的泄露、网络诈骗……对这些危害网络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各部门重拳出击,开展了一系列打击各种网络犯罪的行动,一些涉黄、传播不实信息的网站被关停或者限期整改,网络的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网络不是享有特权的“世外桃源”,网络空间的净化既需要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更需要数以亿计的网民以身作则,修身守法,带头遵守网络的规则。事实上,一些活跃在网络的网民并不是法盲,而是缺少一种自律的精神。因而,做“中国好网民”,一方面要在网络立法、执法、守法上狠下功夫,繁荣网络文化,推进网络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要修身养性,形成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的习惯。作为网络空间的参与都,每个人都应该从正身立己开始,做一个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四有”好网民。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以10—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比例合计达到78.1% 。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1.5% 。这一组数字表明,中国互联网使用的主体是年轻人,但年轻人容易受到网络不实信息和语言的影响,不经意间,用一些过激的言语来表达自己不成熟的观点。而这些观点犹如笼罩大地的“雾霾”,遮挡住了理性的阳光。所以,要驱散“雾霾”,还必须靠网民自身放射出理性的光芒,从抵制媚俗的语言开始,用文明的网络语言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山清水秀”充满网络环境。

从这个方面来说,“中国好网民”所具有的四个标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它不但为每一个网民如何文明上网提供了借鉴,更为这个标准成为全民共识奠定了基础,值得所有网民牢记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