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要靠抽签?居民感到不便
大洋网讯 “我弟弟开车回家探望老人,管委会不让他把车停进小区,这多不方便啊!”上周,海珠区江海街敦和社区居委会接到了雅林居小区居民郅先生(化名)的电话,对方对小区车位有偿使用规则表示不满。为此,社区居委与管委会、街道城管科、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律师召开议事会。经协商沟通,小区停车难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小区停车位不足,抽签决定使用权
雅林居小区建筑年代较早,小区内均为7层高居民楼,只有36个车位。为合理利用小区内车位资源,维护业主的集体权益,早在2011年4月12日,由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后,制定了车位有偿使用规则。使用条件包括“人、证、车、住四者合一”,即拥有车辆的业主必须长期居住在小区内,且需要向业委会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以及行驶证复印件,缺一不可。由于近年购车的家庭越来越多,鉴于小区车位有限,符合条件的业主只能通过抽签确定停车位使用权,抽签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
据悉,郅先生的父母虽是雅林居业主,但两人名下都没有车,因此没有抽签资格。每个月,郅先生的弟弟都会有8、9天的时间开车回来过夜照顾老人,车不能停在小区让他觉得十分不便。为此,郅先生一家希望小区可修改车位有偿使用规则。然而小区管委会并不同意修改规则,为此双方产生矛盾。
议事会提建议,灵活执行规则
7月16日,郅先生向敦和社区居委会反映此事后,社区居委迅速组织郅先生、小区管委会和街道城管科、综治办、司法所、社区律师召开议事会。在议事会上,对于郅先生提出的问题,管委会代表逐一解答,社区律师也从专业角度进行解析。而城管科则要求管委会必须将相关工作做得更公开、公正,同时要求郅先生夫妇必须遵守小区自治规定。
“小区车位有偿使用规则定于2011年,但现在很多老人家年纪大了需要年轻人照顾,小区应与时俱进完善自治规定,假如有业主抽到车位但没有停车,可以给像郅先生这样的有特殊需求的家庭使用。”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正君介绍。另外,在雅林居附近新敦路也有临停车位的,“郅先生弟弟每月只回来8、9天,临时停车费未必比小区停车月租多。”据悉,目前雅林居车位管理费每月为350元。
社区议事会上,双方协商沟通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管委会开会讨论修改小区车位有偿使用规则并征求业主意见。日前记者回访,管委会对有业主抽到但无停车的车位已进行灵活使用。
今日商议焦点
早期建设的老旧住宅小区,对于停车位规划不够完善,停车位数量不足致使供求矛盾突出。就解决“雅林居停车位问题”为例,江海街敦和社区以“党建引领,居委冲锋,联合部门”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居民自治管理模式,要求管委会与时俱进灵活变通,酌情考虑特殊情况满足业主实际需求,修订小区车位有偿使用规则,提升社区有效治理。
微社区e家通记者温倩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