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高发: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任重道远

26.09.2014  17:39

  日前,湖南永顺县一校长因酒后闯入女生寝室对6名未满14周岁女生进行猥亵而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5月27日,湖南湘乡某小学教师曾某因涉嫌多次猥亵女生被警方刑拘;28日,四川小学教师魏某因多次对11名8至11岁学生实施奸淫、猥亵被判死刑……

  在中国许多地区,侵犯学生案件频发,其受害人数之多、隐案时间之长,触目惊心。更令人担忧的是,停留在报案阶段、或没有报案的更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

  上述案件发生的湖南永顺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研究显示,山区、农村是此类侵犯案件发生的高危地带,超过60%的案件发生在农村,超过70%的案件发生在校园。

  在中国不少欠发达地区,传统观念导致受害者家庭面对侵害沉默以对。云南西双版纳州妇儿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曾四年受理儿童性侵犯个案29起,其中,“私了”不成才转公力救助的有7起;为孩子名声及今后生活不愿控告的有9起。

  2013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发起的“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性侵案8成为熟人作案,最长的过了20年才被揭发。

  中国南部农村一位不愿具名的小学校长告诉记者,在偏远农村小学,管理人员少,小孩缺少倾诉和交流对象。再加上监管机制缺失,极易产生管理“盲点”。

  杨凌(化名)是湖南基层教育部门的管理工作者。她向记者坦言,农村学校的招聘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且许多教师都是代课性质,道德素质难以得到保障。

  受侵儿童被心理专家形容为“没有嘴巴的孩子”。他们对自身是否遭受性侵犯无法判断。面对加害者的权威、胁迫和恐吓,也不知如何抗拒,更无处申诉。

  中南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斌认为,此类案件频发暴露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性教育的缺失。“长期以来,我们很少告诉孩子自己有哪些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这导致许多儿童对于是否受到侵犯没有概念。

  2011年,上海首套中小学性别教育教材《男孩女孩》投入使用,北京、广东等较发达地区亦有尝试。然而,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儿童性教育却始终有大片“黑地”。

  加强监管是防范犯罪发生的关键。李斌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尤其要重视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和考察。

  杨凌建议,职能部门应当统一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守则,如避免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且不得关闭房门;学生留校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政府可以不定期对于农村和偏僻地区暗访抽查等。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希燕认为,目前中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存在现有法规重复多、立法不够具体、法律责任规定过轻和执法力度不够严等问题。

  “当然,法律是最后一个手段,是事发之后的惩处。在此之前,从观念教育到监督管理,前两道防线必须筑好。”李斌说。(记者袁汝婷、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