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驱蚊用品超六成不合格 专家建议监管监管者

03.08.2014  02:46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其中针对儿童驱蚊用品的检查中发现超过六成产品出现问题,有可能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

原标题: 儿童驱蚊用品超六成不合格 专家建议监管监管者

  北京8月2日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蚊香和驱蚊花露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其中针对儿童驱蚊用品的检查中发现超过六成产品出现问题,有可能导致人体过敏或中毒。这个比例应该怎么看?平时怎么为孩子挑驱蚊用品呢?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认为大部分家长都会给孩子用驱蚊用品,花露水用的最多,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但是自己没有太注意挑选什么样的才是对孩子比较安全的,因为觉得一般婴儿用的就会比较安全,尽可能选择类似产品。

  特约评论员包华指出驱蚊发露水合格或不合格对专业人士是常识,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不太了解,挑选产品无非看品牌和外包装,有一半以上不合格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买到合格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的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有供儿童使用的产品中添加了没有登记过的杀虫药剂,而且有的杀虫药剂超过了允许添加的剂量,对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易造成伤害。

  谈到驱蚊用品合格的标准,包华分析称从安全要求来说是明确的,国家对于农药的管理,包括对于其他药品有很严格的用药标准剂量的条件和方法,关键就是在于安全标准如何落实在产品中,从产品标注上是看不出来不安全的地方,如果标注跟产品不一致,对于消费者来说就非常难辨别。第三方机构或政府怎么牵头去解决,怎么去监管对于广大公众来说可能是最关心的事情。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的驱蚊产品中都含有杀虫剂成分,主要是驱蚊酯、避蚊胺、四氟甲醚菊酯,这些都属于卫生杀虫剂,国际上很多国家都使用这些卫生杀虫剂防止人类遭受蚊、蝇、虫等病媒生物侵害,这些成份的安全性已经得到时间验证,驱蚊产品中含有这些成份本是无可厚非,但是有关使用的剂量确实丝毫不能马虎。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五款的定义,只要宣称了"驱蚊"、"灭蚊"的产品就纳入这一条例管理的范围,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号并在包装上标注才能上市。

  包华提出60%不合格的背后是质监出了比较大的纰漏,是制度本身出现了问题,在技术监督执法管理、产品抽查过程中,对违反产品安全使用要求进行的生产厂家的处罚中,都是要对政府提出要求,光是质检报告本身不能解决问题。另外,还需要打通第三方对于产品质量进行相应评估、揭露的流程,如果有吹哨人制度或者有举报制度,会好很多。

  张星艳建议建立相关的标准或体系来监管监管者,执法者包括行政机构人员有权力,但是他们可能会出现不作为的状况。

  很多和儿童有关的产品比如化妆品、牙膏,价格都比较高,记者在走访儿童牙膏市场时发现,尽管很多儿童牙膏外包装上写着注意事项:2岁至6岁儿童,建议每次使用豌豆大小的牙膏,最多不得超过1厘米膏体,并在成人指导下刷牙,以减少吞咽。但关于膏体颜色、香味等添加剂成分的说明却根本没有。有专家调研显示,目前市场上的儿童牙膏基本都含氟,只是用量比成人牙膏要少。如果儿童过多摄入氟,会出现氟斑牙、氟骨症,甚至氟中毒,所谓吞食都无碍更是没有科学依据。

  专家建议,3岁以下孩子不要使用牙膏。张星艳指出儿童用淡盐水刷一下就可以保证卫生,小孩子一般不会吐干净,觉得味道很好,就会吞咽。

  包华分析称很多家长采购孩子相应的物品全部根据广告,而不是根据专家意见,这充分说明专家意见在家长的群体中并没有得到很广泛传播,专业认识应该通过一些渠道,通过一些媒介转化为社会共识。

  包华强调说很多孩子的产品的标准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儿童的药品、食品是不能够经过实验的方式来明确,因为违反伦理道德,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能通过不断的摸索来完成,这是我们的医学的伦理道德所决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产品就没有标准,完全是两个概念。

 

 

 

来源:央广网

编辑:张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