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月收入低于915元可申请子女教育资助
02.04.2015 09:25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教育基金会印发《2015年东莞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方案》。
根据《方案》,该教育资助基金申请对象涵盖具有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园)学生。申请者需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15元(含915元,今后参考标准参照市低保边缘标准同时调整)、且因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我市低保边缘或低保范围的,难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
此外,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例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东莞户籍在校(园)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务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莞籍在莞就读学生也可以申请。
根据《方案》,市教育基金会资助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标准将参照我市现行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发放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按幼儿园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1500 元/人·年、高中3000元/人·年和大学7000元/人·年标准发放助学金。对于其他特殊困难在校学生,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资助。
《方案》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由本人或者或监护人填写《东莞市教育基金会专项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村(居)委要对材料认真仔细调查和审核,并加盖意见和单位印章确认,申请人须在5 月15日前送往所在学校,再由学校统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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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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