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津贴取消 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证遇冷

10.11.2015  11:30

前不久,广东省工会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正式开通。据介绍,学院将重点培养“劳动关系协调师”,来提高工会干部的专业技能,更好地调处和化解劳资矛盾、劳动纠纷,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门新兴的职业,也是社会发展、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人社部门正在积极地推动该项工作。

然而,记者近日发现,随着我省新政的出台,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人员退休后每月可领800元津贴自今年开始“退出历史舞台”,劳动者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师”的热度骤降,人数从2014年2500多人降至今年的800人。

为应对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证热”的散去,广东劳动学会建议,应将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证作为人力资源岗位“准入门槛”;省总工会也表示,会跟企业建立联系,给学员搭建平台,让学员学有所用。

■现状——

全省已有3500名劳动关系协调师

2014年,劳动关系协调师出现“考证热”,这一新兴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越发受到工会干部与人力资源从业者的追捧。

早在2011年,广东劳动学会便开始承办劳动关系协调师省内培训业务。截至目前,已培训5000多人,考试合格率达到了65%,持证人数有3500人。人员分布在全省各地,主要从事人力资源行业。

据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梁满光介绍,受政策利好(退休后每月可领800元津贴),2014年培训工作进入了高峰期,共有2500多人参加了培训。随着培训人数的不断加大,广东劳动学会开始在深圳、珠海、中山、惠州等地设立了10个培训点,并开始成立培训学校。

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周驷耕是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培训老师之一。他表示,目前参加培训的人主要来自人力资源系统和工会系统。通过参加培训,以后面对企业的劳资纠纷,职工会更清楚该怎么样去处理。通过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的认证培训,对规范企业用工、提高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效果——

更懂得维权了

14年前,5名职工被迫下岗。今年6月底,在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小谢等人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收到了50多万元补偿金及利息。据了解,2001年,他们曾就职于广州某国企下属单位,单位因经营不善而关闭,被该国企收回,5人成了下岗职工,却没收到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于是,5人开始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法院虽然下了判决书,该国企却一直未执行。

小谢是该国企法律业务部门的一名职工。“这案件我跟了10多年,历届领导都不同意支付补偿金。”小谢说,“去年,单位新领导上任,同年6月,我参加了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培训,并考取了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我觉得很有必要帮助这5名职工,所以又尝试了一遍”。

从汇报该案件到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服上级领导,以及包括国资委批准,耗时近一年。”小谢告诉记者,这5人能领回补偿金特别不容易。

谈起当初为什么参加培训,小谢坦言,加强自身理论修养和专业技能,既能保护自己,也能在适当时候帮助弱势的人。

更好找工作了

2013年,肖湘蓉获得了由人社部颁发的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原来的她在国有企业从事员工关系工作,2015年跳槽到了广州某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从办事员到顾问角色的转变,需要有更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考取此证,让我自身能力得到了提升”。

肖湘蓉拥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心理咨询师等证书,而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无疑给她从事该职业画上了个完美的句号。据了解,她现在主要负责公司承接的佛山市狮山镇相关业务。“以前处理一些待岗人员的安置分流时,与员工沟通不太顺畅,经过系统的学习后,现在游刃有余了”。

与肖湘蓉一样,陈玲莉也在2013年考取了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今年40多岁的陈玲莉来自湖南湘潭,一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曾在工厂工作了5年,专门处理劳资纠纷问题。2013年她在赐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考取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书。

现在找工作,实力是一方面,从业资格证更是一个硬件,企业很看重。”今年2月,凭借该证,陈玲莉成功应聘到东莞苏氏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一职。

她告诉记者,通过参加培训,系统地学习了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老师会告诉你怎样去处理劳资纠纷,具体流程如何。”陈玲莉表示,这对她找到现在这个工作有很大帮助。

■问题——

没有相应岗位

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不会单独设立劳动关系专员岗位,会找个‘多面手’HR(即人力资源管理)。”陈玲莉告诉记者。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正喜认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要侧重于企业薪酬、绩效等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劳动关系协调则侧重于劳动领域专业问题的处理。他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还是HR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杨正喜表示,劳资纠纷有时候需要超越很多个部门去协调,就看企业愿不愿拿出专门的岗位来做。“个别民营企业也有专门的劳动关系专员,有的从属于人力资源部门,有的则从属于法律业务部门。如果内设性不大的话,企业会用HR去取代”。

激励政策没了

记者调查发现,就广东而言,2015年前,几乎九成以上的学员都是为了“退休之后可享800元津贴”而报考。2014年底,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64号),没有再提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

受此政策影响,加之培训越来越规范,今年报名参加培训的人数只有800人。”梁满光表示,现在培训遇到了尴尬的局面。此前因为人数多,专门把培训中心转变为培训学校来开展该工作;如今生源急剧下降,对前期的投入打击很大。对于学生来说,2015年前领证的有津贴,之后的没有。特别是对于去年有几门考试不合格,今年补考才领到证的学员来说,心里不平衡。

■对策——

工会搭建平台  使学员学有所用

据了解,省工会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的培训会采用一套跟踪制度,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建立人事档案。完成培训后,鼓励学员去工作。工会会跟企业建立联系,鼓励企业通过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师的方式来协调劳动关系,给学员搭建平台,让其学有所用。

杨诗勇是深圳龙岗区一名职业化工会主席,2014年2月21日考取了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证。之后,经常去企业、社区讲课。他认为,对于持有该证的人,应发放专业津贴。此外应提供相关平台,工会内部的培训让这些人去讲课,激励工会工作者去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建议——

应提高社会地位  设立“行业准入制

梁满光认为,应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师的社会地位。劳动关系协调师与报关员、律师等工种一样,都纳入到了国家从业资格中,应给予同等地位对待。

此外,他还表示,应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设立劳动争议处理调解机构。这些机构应优先考虑招聘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证”的人,允许这些人兼职,也允许这些人离开企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政策上应该明确此点。“这样企业也会愿意高薪去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把人培养出来,就应有用武之地。”梁满光说。

梁满光建议,今后进入人力资源岗位的人应实行准入制度,明确规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必须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证”。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