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佛冈县民政局上半年完成两件民生实事 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月最高提至500元

21.07.2016  21:18

  南方日报讯 (记者/袁小燕 通讯员/何雪梅)提高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狠抓养老院消防安全……佛冈县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亮点频出,惠及广大民众。

  上半年完成两件民生实事

  据了解,自今年6月份开始,佛冈县80~8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50元;90~99周岁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

  截至6月份,佛冈县已通过审核确认的80岁以上老年人共6884人,共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40.01万元。通过高龄津贴的发放,有效地减轻老年人晚年养老负担,缓解养老矛盾,使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地生活。

  与此同时,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主要从孤儿、低保、五保等群体入手。从2016年1月开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1340元和820元;

  从2016年7月开始,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420元和193元,并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从2016年1月开始予以补发;同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上年度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0%,即人月580元,并对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从2016年1月开始予以补发;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2016年佛冈县低保对象按基本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70%予以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基本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全额救助,1-6月住院救助总金额324.58万元,救助人数1114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达到2914元,远远高于佛冈县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提出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178元/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

  狠抓敬老院安全隐患安全整改

  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安全问题,一直是民众较为关心的问题。县民政局这半年来,一直致力于狠抓敬老院安全隐患安全整改工作。

  2016年上半年下拨给敬老院改造资金11.5万元,用于解决敬老院宿舍房门、窗户破旧无法关闭且经常渗水、电线杆迁移等问题,全面更换新门窗,购买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对前期排查出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尚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大整改力度,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016年1月28日,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织县社会福利院、殡仪馆和各镇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共40多人召开了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消防培训班,并现场开展了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邀请公安消防部门领导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使得参训人员增长了消防常识和掌握了火灾自救及消防设备的使用技巧,整个培训取得很好的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