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确定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政策

11.06.2015  16:0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措施,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部署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

会议指出,发展消费金融,重点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会议决定,放开市场准入,将原在16个城市开展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至全国。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向消费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贷,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使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会议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会议确定,一是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二是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对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三是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等,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四是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五是加强创业培训,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