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安全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三个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4年中央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王万宾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李连宁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何晔晖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王珉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张宝顺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曹卫洲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信春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窦树华、陈国民、古小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讲专题讲座,题目是《中国经济新常态与改革创新》,主讲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李扬。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