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召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

06.01.2016  17:25

 

12月23日下午,佛山市委在三水区乐平镇召开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各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各镇街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近80人参会。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子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分两个现场参观交流、会议经验介绍两个部分。与会人员首先参观考察了乐平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华布、大岗两个村(居)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运行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大会上,市司法局局长吴金宁对我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情况作了总结,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叶良作了全市“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情况总结,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南海区里水镇、顺德区乐从镇、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水区乐平镇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会上,李子甫同志对于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是新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依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切实增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不断充实和丰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的内涵,持续将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坚持从体制机制入手,确保工作系统化协同推进。要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公告、报告评议、责任落实评价制度。要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市中小学设置法治课程,推动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鼓励产品创作,推动基层平台建设。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抓总抓统。要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的政策措施,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级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要注重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争取群众参与和支持。

据悉,目前,佛山市已建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766家(区5家、镇(街)32家,村(居)729家),完成率100%。全市参与“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的法官有467人、检察官444人、警官760人、律师567人,计2238人,实现所有村(居)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三官一师”开展法律咨询11617场次、法律宣讲4861场,成功调解矛盾纠纷7535件。此外,目前全市32个镇(街)投入250多万元聘请163名社会执业律师。全市有村(居)专职调解员531名,占全市村(居)72.8%,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000多件。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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