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严查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中新社上海1月3日电 (李姝徵)《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申城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将从内环扩展至外环。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市将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连日来,上海官方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记者3日获悉,上海警方已查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起,行政处罚6名违法行为人,及时发现并劝阻非法燃放行为29起。
据上海警方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申城已有多人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非法燃放而被拘留、处罚。
1月1日18时2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曹杨新村派出所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曹杨路1021号门口人行道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即通知巡逻民警前往处置。民警到场后,在口头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将当事人许某(女,25岁)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许某被普陀公安分局依法处行政罚款人民币100元。
1月2日上午10时44分许,浦东公安分局接群众110举报:杨高南路1288号一公寓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场后发现是该小区内一住户结婚迎亲而准备燃放爆竹,民警即告知当事人本市外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要求当事人将未燃放的爆竹收起。然而,前来迎亲的男子王某趁民警不备,偷偷将爆竹拿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进行燃放。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王某带到派出所处理。目前,王某已被浦东公安分局依法处行政罚款人民币100元。
1月1日10时许,松江公安分局民警在对位于洞宁路上的一家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店内存有烟花13只、爆竹12卷。经进一步调查,该店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目前,该店店主金某已被松江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将全面强化社会面巡控工作,通过视频巡逻和实兵巡逻,不断加大对禁放区域的巡逻防控和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劝阻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不断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