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刑侦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启事

16.02.2017  04:03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基本素质: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个人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操作WORD及EXCEL等电脑软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工作地点: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

4.工资待遇:

单位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轮休,免费提供集体宿舍。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结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过节费。其中,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省公安厅合同工管理办法放发工资待遇(平均月薪在2500元,不含“四险一金”),工资待遇随工龄增长而增长以及随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而调整。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本人简历(包括照片、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或邮寄至本单位(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校场横路3号大院,收件人: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1307房,邮编:510050,请在信封上标注“应聘资料”。联系人:陆先生、朱先生 电话:83922124、83922171。

招聘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方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符合录用条件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