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布“平安指数” 看三色预警可知平安状况

04.07.2016  23:15

记者从惠州警方获悉,从7月1日起,惠州市每10日会向社会公布一次各县(区)、各乡镇(街道)万人刑事治安警情数、万人火灾事故警情数、万人交通事故警情数及上述三类警情死亡人数,并按照以上数据算出该时段内各县(区)、各乡镇(街道)的“平安指数”。同时,根据指数对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实施“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

四项指标构成“平安指数

据了解,“平安指数”是以惠州市平安办、惠州市公安局名义联合发布,发布对象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该指数每10日会在惠州市网上公安局等平台进行公开发布。

平安指数”具体由违法犯罪警情指数、消防安全指数、交通安全指数及以上三类警情死亡人数共四项指标构成。三个分类指标均以县(区)、镇街实有人口(户籍人口+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万人警情数作为测算计分单位,其中违法犯罪警情指数使用万人刑事治安警情数,消防安全指数使用万人火灾事故警情数,交通安全指数使用万人交通事故警情数,三类指数权重分别为60%、20%、20%。三类警情死亡人数则采用绝对数,并采取倒扣分的形式计算。

根据每个周期的测算结果,各县(区)、乡镇(街道)“平安指数”还会按照“红黄绿”三色进行显示,分别表示较差、平稳和优秀状态。

其中,在90~100分之间的为绿色,表明平安状况优秀;得分在70~90分之间的为黄色,表明平安状况基本平稳;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红色,表示平安状况较差需要预警提示。

连续出现红色预警将被追责

“‘平安指数’发布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数据发布,而是通过数据发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进而推动‘平安惠州’整体建设水平。”惠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学磊介绍说。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及时通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因此,“平安指数”发布后也会实施相应的追责督导制度。

根据工作方案,连续3次被红色预警的县(区)和乡镇(街道)将被下发《“平安指数”预警通知书》;连续4次被红色预警的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将会被进行约谈;连续5次被红色预警的县(区)和乡镇(街道)将被挂牌督办;对连续6次被红色预警或全年有一半以上发布周期被红色预警的县(区)和乡镇(街道),则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惠州市还会将“平安指数”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平安指数”如何生成?

万人警情数越高得分越低

确定以万人警情数作为“平安指数”生成指标后,如何生成最终的“平安指数”?

1、科学确定指标权重。将违法犯罪、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三项指标的权重设定为60%、20%、20%。

2、科学确定评价基准。将各县(区)过去一年发布周期的平均值作为评价基准值,低于该基准值得100分,高于基准值则以相关公式计分,万人警情数越高,得分将会越低。同时,为鼓励进步,惠州市在违法犯罪一类警情中还加入进步分,也就是相对于上一个发布周期有明显进步的,相应予以加分,最高加分20分。

3、科学处理极端情况。根据较大事故标准采取倒扣分的方法,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致人死亡,每死亡一人所在乡镇(街道)扣10分,相应县(区)扣5分。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尹利勇 通讯员 陈小劲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