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望上调 具体上调幅度届时公布
待广州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具体上调幅度届时公布
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有望在近期正式实施,届时先选择数家具备条件的银行进行试点。
按月划转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广州正在准备之中,争取在年内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广州已与省内多个城市签署公积金互贷协议,贷款条件、额度与在广州本地购房有所不同。
广州日报讯 (记者赖伟行)广州公积金贷款目前一人50万元、两人80万元的额度上限有望正式上调。
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召开了第三届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意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意见》、《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方式的意见》等7项议题。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会议通过了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方案,待广州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将正式公布实施,具体上调幅度届时将对外公布。
公积金贴息贷款近期“上路”
与此同时,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有望在近期正式“上路”实施。未来受委托银行办理贴息贷款的利率将按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合同约定利率执行,参考受委托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以贴息。而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后,再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人士透露,届时并不会在所有银行开展相关业务,而是会根据实际的业务需要,先选择数家具备条件的银行进行试点,待试点成熟后,再适度铺开。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将由中心委托受托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争取年内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节前,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从8个方面提升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年初开始,广州已经取消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措施。而从6月8日开始,广州也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申请门槛。而此次三部委通知中提出的推行按月划转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广州正在密锣紧鼓地准备之中,争取在年内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此外,近年来,广州公积金中心已经相继建成了网上办事大厅,缴存、提取等主要业务和服务工作项目都可在网上办理。目前,广州还在重点建设手机APP(手机客户端)和微信服务系统,其中的手机APP自助服务有望在近期投入使用。
已与部分省内城市执行互贷
节前三部委发布的通知还要求,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广州近年一直在积极推进公积金异地互贷的拓展与推广。此前,省内的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珠三角城市,曾经签署了公积金互贷协议,虽然协议到期后没有续签,但有互贷条件的城市还在执行相关政策。不久前,广州与清远之间也实现了公积金互贷,不过,今后公积金互贷如果拓展到全国,涉及的范围更广,还需要研究具体的办法和细则。
目前广州执行的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其贷款的条件和贷款额度与在广州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均有不同。以今年广州、清远之间签订的公积金合作互贷协议为例,其贷款的要求为: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且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清远市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如果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而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广州市购房,则按照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办理,同时也要符合现行的“穗六条”购房限购政策。
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