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分局信访接待室: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

11.11.2014  12:24

  读者陈先生:如何才可以把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

  梅县区分局信访接待室:根据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户口“非转农”手续办理程序的通知》(梅市公通宁[2012]196号)的文件通知精神,“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一)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二)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农业户口,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城镇居民可投靠农村子女。 (四)凡离、退休人员,在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