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公饼”诉“佛山公”侵害商标权 索赔30万元
3月11日,佛山老字号“盲公饼”诉“佛山公”侵害商标权案在南海法院开庭审理。生产“佛山公”的公司因销售“盲公饼”被指“傍名牌”,被索赔30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诉讼双方产品均具有较高知名度,从而引来了10多家媒体记者旁听此案。在昨日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展开长达3个小时的激辩后休庭,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佛山特产“盲公饼”和“佛山公”均为佛山传统名点之一,“盲公饼”因盲人创制而得名,距今已有2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至今,由佛山市南海区合记饼业有限公司(下称“合记公司”)唯一传承、唯一生产。该公司早在10多年前就先后获得“盲公牌 盲公”及“盲公”商标,该两商标均被评为“广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
而据介绍,“佛山公”始于清代咸丰年间陆氏人家的饼店,其名来源于籍贯南海县的晚清著名小说家吴趼。“佛山公”商标的持有人则为佛山市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联和公司”)。
案件起因于去年11月11日,正是网络购物狂欢节。合记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登录了淘宝网站,并输入“盲公饼”,在“所有宝贝”下的选项中点击“佛山公特产”,对相关的图片、网页进行浏览、截图取证。
取证后,合记公司在去年12月29日把联和公司告上了法庭。
合记公司在起诉状中称,联和公司在天猫商城中开设“联和食品专营店”销售“盲公饼”,其在展示的“盲公饼”产品多处显著标注“佛山公”商标,并且使用“佛山公礼包”、“佛山特产第1店”、“佛山公特产旗舰专卖店,由厂家直接供货”等虚假描述、宣传用语,致使公众对其销售的“盲公饼”来源误解为“佛山公”。
合记公司认为,联和公司由两个自然人出资成立于2001年,与盲公饼没有任何关联性。但联和公司为获得市场认可,在网店实施了窃用合记公司“中华老字号”的市场美誉、搭乘合记公司知名商品“盲公饼”的商誉便车、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意引导公众产生“佛山公”与“盲公饼”、“合记”、“百年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具有关联性,联和公司与合记公司具有关联性、甚至与“盲公饼”传承具有关联性的误解,严重侵害了合记公司的合法权益。
合记公司提出了9项诉讼请求,其中1-6项为要求“佛山公”立即停止相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合记公司还要求“佛山公”在广东、佛山的几家主流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30万元。(唐梦 卢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