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近六成地市设立农业行政执法机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陈玉强)11日下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部署2016年工作,省农业厅通报我省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笔者从现场获悉,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47个县(市、区)编办正式批复在农业部门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59.1%和39.5%。
省农业厅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表示,当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去年国家对我省种植业和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5%和99.2%,这是广东种植业产品国家例行监测合格率历年来的最高水平。截至去年12月,全省共创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78个,制定省级地方标准551个。2015年新建菜果茶标准园44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3个。
但蔡树淦同时表示,由于我省的分散种养比重较大等因素,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我省人多地少,人均不够4分地,点多面广,以每户大于50头计,全省养猪规模率只有81%,种植业就更加分散,蔬菜50亩以上的大户、合作社、企业,种植面积只有160万亩,占全省常年蔬菜面积的25%。”
为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省农业厅去年6月挂牌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各地也随之加快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据蔡树淦透露,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47个县(市、区)编办正式批复在农业部门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覆盖率分别达到59.1%和39.5%。省农业厅和省编办将于近期联合到尚未完成农业执法体系改革的市县督查,推动改革。
此外,从今年开始,省农业厅将引导和推动各地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和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据了解,梅州市梅江区已经探索建立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肇庆市德庆县则由县财政聘请320名村协管员,每个村安排一名,其待遇与村干部相同,参与协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省农业厅认为,如果全省建立起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责任分解落实,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镇、到村、到户、到人,由村协管员宣传、引导农户落实农户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生产农产品,将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今年省政协社法委将就“加强我省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题调研,从农产品生产源头入手,为食品安全监管把脉开方,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