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官方想逼我们搬迁 搬迁费达600亿

11.01.2015  08:55

  去年8月4日,中石油兰州石化一装置泄漏着火。

  此前一天,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

  央广中国之声据此报道说,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显示,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报道称,自2012年以来,兰州市乃至甘肃省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其中,对兰州石化分公司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除了设置专门的设备实时监测之外,还派出了驻厂监察员,协助企业查找污染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而兰州石化分公司也通过实施一系列技改项目,以求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但是,与兰州市治理大气污染的紧张节奏相比,兰州石化分公司的行动被指强差人意。兰州市官方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中指出,去年八月至今,兰州石化已经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报道以未获得中国石油及兰州石化回应为由,呈现出了兰州市政府单方面信源的姿态,痛批兰州石化毫无社会责任感。

  另据其它媒体报道,兰州市环保局在当天的通报中还历数了兰州石化2014年8月份以来的重要污染事件: 8月4日,该公司发生乙烯侧漏着火事件,引起环保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度,甘肃省、兰州市主要领导亲赴事故现场调查了解,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9月29日,该公司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12月29日,在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期间,该公司因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场所不规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问题,被环保部门给予了三十万元的上限处罚,并责令其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2015年1月3日,其下属二级单位石油化工厂多经公司控股生产单位--中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生产过程中,液氨控制阀出现故障,氨气泄漏,造成周边环境空气污染。兰州市环监局、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西固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针对氨气泄漏造成厂界臭气超标及处置危险废物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以高限处罚,目前该单位已停产整改。

  但在兰州石化及当地多位观察人士看来,兰州市政府如此做法,背后却藏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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