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三名村官换届前 共同侵吞4万扶贫资金

22.07.2014  03:02
清远连南县3名村官在选举换届即将落选之际,将帮扶单位帮扶的社会公益和农户扶贫项目当成发财之道,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4.8万余元..

清远连南县3名村官在选举换届即将落选之际,将帮扶单位帮扶的社会公益和农户扶贫项目当成发财之道,共同侵吞挂扶单位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4.8万余元,并索取承建扶贫帮扶项目工程回扣1.5万元。日前,连南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依法分别判处大麦山镇后洞村委会原主任唐某八、村委委员房某四、唐某六有期徒刑2年6个月、2年以及1年6个月。

2010年,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在6月30日“扶贫济困日”,通过省慈善总会向连南县大麦山镇后洞村委认捐100万元用于“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项目,主要用于水利维修、村道建设、卫生站建设以及帮助村民购买合作医疗保险等社会公益和农户扶贫。其中,卫生站建设可便利当地300多户群众,有效解决1000多人看病难问题。随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向该村委拨付了上述款项。

2011年1月至3月间,正是村委选举换届之际,房某八、房某四、唐某六眼见即将换届选举,心想下一届村委干部说不准是否由他们继续担任,3人先后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时任该村村委委员房某尔(另案处理)在帮助低保户购买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户扶贫时,通过以发放年终奖、计生奖、电话补助的名义侵吞划拨的扶贫资金共人民币2.8万余元,在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通过虚增水泥、河沙以及材料运费支出等扶贫帮扶项目工程材料款的手段,将挂扶单位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划拨的扶贫资金2万余元予以套取侵吞。3人套取侵吞扶贫款共人民币48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