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建档立卡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挟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教育厅等单位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挟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扶组〔2016〕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力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建档立卡研究生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 、补助 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阶段(含硕士和博士)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 、补助标准
对就读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阶段(含硕士和博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学费。
三 、 申请办法
1.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不需存缴学费到缴费银行卡,但需存缴住宿费,同时申请缓交学费。
2.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汇总再统一交至行政楼309办公室:
①我省户籍研究生家庭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请各学院填写附件二(电子版)、附件三(纸质版),电子版发至研工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9办公室。
4.材料提交时间:请各学院收集好符合条件研究生的申请材料,于9月2日(周一)17:00前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联系人:孙华老师
联系电话:85280189
联系地址:行政楼309室
附件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三: 2019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研究生人数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