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卫函〔2016〕139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
根据我省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安排,自2014年我省举办首届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以来,全省各地卫生计生工作者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继续以高度的热情,撰写了大量反映我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的优秀新闻作品,为全省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现组织“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地市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要求推荐本地区、本单位优秀卫生计生新闻作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
(二)评选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主要新闻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专家等组成。按作品分类分组进行评选。
三、参评作品范围、种类
(一)评选范围: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含《广东卫生计生》)、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经认证的官方微博号、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反映广东卫生计生题材的原创新闻作品,作者不限。
(二)作品种类:文字图片类、广播电视类和微信微博类(双微类作品)三类。
1.文字图片类作品细分为:消息、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图片新闻5类。其中,消息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通讯与深度报道、系列报道作品不超过3000字。
2.广播电视类作品细分为:消息、评论、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新闻访谈、现场直播6类。其中消息、评论类不超过5分钟,新闻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现场直播不超过30分钟。
3.微信微博类作品。作品须为报送单位原创,转发的无资格参与。
四、作品推荐办法及数量
(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负责选送在当地媒体、国家级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共7篇,其中至少含有1篇广播电视类作品、1篇双微类作品;顺德区可送3篇,其中至少1篇双微类作品。(省级媒体及其驻地记者站的作品已单独报送,各地请勿选送。)
(二)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单位:可报送作品2篇。(省级媒体及其驻地记者站的作品已单独报送,各单位请勿选送。)
(三)省级媒体: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含辖下所有媒体及驻各地记者站)、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含辖下所有媒体及驻各地记者站)、广东广播电视台(含辖下电视、电台各频道),《广东卫生计生》报,各选送5篇。
五、评奖基本标准和要求
(一)参评作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对推动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弘扬正能量,作品真实反映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体现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工作成效,符合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典型性,主题鲜明、观点客观正面,制作精美,感染力强,创新性强。
六、奖项设置
评选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4个、优秀奖40个。具体奖项数量可根据参选作品数量及质量作适当调整。
七、作品报送
(一)文字图片类作品。
1.由推荐地市、单位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填写《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所有推荐作品总填1份),盖公章;文字作品另由申报者填写《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在前,文字作品(复印件)在后,申报表和复印件合为1件,一式10份。图片类作品由申报者填写《申报表》10份,单幅作品或组照送原样报(刊)1份,JPEG格式光盘一张(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贴在附件3的卡纸上)。
2.复印件需版面清晰,不缺字漏行,双面复印装订。
(二)广播电视类作品。
1.由推荐地市、单位填写《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所有推荐作品总填1份),盖公章。广播或电视类作品统一以DVD光盘形式报送,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只需报送1张作品光盘,作品文字稿和《申报表》合为1件,《申报表》在前,作品文字稿在后,一式10份。
2.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播出节目,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微信微博类作品。
由推荐地市、单位填写《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所有推荐作品总填1份),盖公章。双微类作品需要报送作品完整截图(A4纸打印),有头像、标题、内容、发布时间、转发量、阅读量等要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备注)。作品打印件与《申报表》)合为1件,一式10份。同时将作品链接(可打开)和截图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注明“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评选双微类作品”字样。
(四)报送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16年11月25日,以邮局邮戳为准。
(五)参评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版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且不另支付报酬,但不可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六)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七)参评作品的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八)表格可从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 www.gdwst.gov.cn 下载。
(九)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17号301,收件人:省记协评奖办公室,邮编:510082。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作品。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020-87195370、15920581393。
附件:1.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
2.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申报表
3.广东省第三届卫生计生好新闻图片作品卡纸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