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车祸已致11人死亡 市政府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梅州网讯 (记者陈潮华)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兴宁市“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车上司乘人员11人死亡,2人受伤。市政府5日晚上发出事故通报,要求全市全面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据市政府通报,事发时河源市龙川县驾驶人邹建华驾驶乘载13人的面包车,往梅县区行驶,途经X002线兴宁市叶塘镇上中村路段驶出路面,碰撞石堆、示警桩、电线杆后坠落路旁水沟中,造成10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3名伤者中,15岁的邹丽华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伤者截至昨晚仍在兴宁市人民医院抢救。面包车上13人均是龙川县人,其中15岁以下小孩5人。其中一名伤者李素娥的女儿李珍一说,13个人都是亲戚关系,当时大家一起去梅县区喝喜酒。他们早上8时多从河源出发,没想到车刚开出10多分钟就出事了。
事发后,国务院安委办、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局派员到现场指导救援,梅州市成立兴宁“2·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兴宁成立“2·4”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龙川县政府派出协调处理小组到兴宁协助处理善后。
市政府要求各地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燃气管道、涉及液氨使用企业、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特种设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生产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的排查,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地要迅速组织对全市道路特别是存在隐患较多的路段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路段要设置禁行或其他警示标志;要加强对客、货运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违法车辆,严厉打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各相关部门还要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