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大户虾塘被开挖征用 村委会称补偿跟他无关
丈亭镇汇头村,林师傅站在自家农家乐中
2008年,宁波人林伏波转包了余姚市丈亭镇汇头村137亩土地,办理相关手续后,他投资220万元开始规模化养殖龙虾,并成为余姚当地远近闻名的养殖龙虾大户。
前几年,他一度达到事业顶点,养殖的龙虾供不应求,生意也越做越好。2010年,林伏波被评为余姚市重合同守信用农户,还参加了余姚丈亭镇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
然而,2013年的一场“菲特”台风,让他血本无归,林伏波去年再次凑到资金,打算东山再起。今年4月份,丈亭镇要打通断头河,要经过他的8个龙虾塘。“没有谈妥赔偿事宜的情况下,就用挖掘机开进塘里开始施工,从而导致塘内价值几十万元的种虾,死的死,跑的跑,再次遭遇灭顶之灾。”林伏波说,更为不解的是,他找村里、镇里时,对方给出的回复竟然是这个龙虾塘不是他的,征用的补偿跟他没有关系。
林伏波怎么也想不明白,所有该有的合法手续都有的情况下,办了7年多的龙虾塘,怎么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
□记者 郑振国 摄影 记者 高远
一个龙虾养殖户的遭遇
从最初风光无限的养殖户,到最后虾塘被挖血本无归
前些天,记者赶到余姚市丈亭镇汇头村,见到了林伏波和他的父母,以及败落的龙虾养殖场。
采访过程中,林伏波不仅诉说了如今遭遇的困惑和不平,还详细讲述了他养殖龙虾的创业史。从辉煌到如今落魄,一路走来,作为一个小企业,个中冷暖他说只有自己知道。
林伏波是土生土长的宁波人。按林伏波母亲薛阿姨的话来说,儿子脑子比较活,老想着创事业,不怎么安分。
2008年,林伏波所在的企业效益不好,下岗。
“我在家休息了几个月,看到当时吃龙虾的人越来越多,龙虾供不应求,就想到了养殖龙虾,到处去考察,发现很有前景。
为了支持儿子创业,当时已经退休的薛阿姨老两口拿出了多年积蓄,还跟过去帮儿子一起养龙虾。
2008年,林伏波从上虞人房国军那里转包了余姚市丈亭镇汇头村的137亩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转包租赁合同。
除此之外,林伏波跟房国军还签了经营委托书,在见证人处,有当时丈亭镇政府农办工作人员的签名,还盖有丈亭镇政府的公章。
土地是村里的,怎么没有村里的签字和盖章?当记者提出疑问时,林伏波说,他跟房国军谈好后,找过村里,但对方讲,这个事情要镇里同意,于是,他就去找了镇里,也就有了这个镇政府的公章,等这些弄完后,再去找村里,结果对方讲镇里答应就好了。
土地到手后,林伏波拿着父母积蓄和自己存款,以及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220万元,风风火火搞起了龙虾养殖场,还取名叫伏波龙虾休闲农庄。
“龙虾周期比较长,也有明显淡旺季,除了养龙虾,还养起了鱼、鸡、羊、兔子、猪等。”林伏波说,他盖起了房子,和父母吃住都在这里,除了这些,他还在虾塘里搭建起一些亭台楼阁,买来橡皮艇,这样一来,就可以到这里吃吃龙虾、钓钓鱼、划划船,不仅可以弥补空当期,而且还可以创收。
坐在一旁的母亲打断了林伏波讲话。“什么农家乐,白吃白拿的人太多了,而且不给还不行,我一个人做菜,忙不过来的时候,还得自己出钱雇人来帮忙,养的东西连自己都没得吃,就拿猪来说,养了三头猪,自己连个猪头都没有吃到,搞这些一点钱都没有赚到,都是帮别人服务的。”
母亲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林伏波头上,他不由低头猛吸了几口烟。短暂停顿之后,林伏波再次开始讲述曾经的那段风光岁月。几百万元的投资,以及137亩的养殖规模,林伏波在当时的丈亭镇,乃至余姚市都属于养殖大户。
“我刚来的时候,当地政府真的非常支持,无论用水用电,以及养殖技术上,政策扶持上,都帮了我很多。”林伏波说。
让他记忆深刻的是,2009年,突然刮起了一场狂风暴雨,养殖场三间房屋屋顶被掀翻,情况危险。
当时,他给丈亭镇政府打了求助电话。很快,一支由民警、协警和民兵组成的50余人救援小分队就赶到养殖场。
在镇领导指挥下,救援人员把林伏波等人救出,并安排到当地宾馆,为他们提供免费住宿和伙食。同时,镇里还派人前往养殖场看管龙虾,尽量减少损失。
事后,林伏波带人敲锣打鼓,向镇政府送上了一面写着“人民公仆,为民解忧”的锦旗。这个事情,至今在网上还能找到相应宣传报道。
政府支持,林伏波的养殖龙虾品质又好,供不应求,还能在市场卖到高价钱,一度风光无限。
当地的余姚电视台在丈亭镇政府的陪同下,到龙虾养殖场采访,播出了两个专题片。片子中讲到,余姚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专家和镇里相关领导多次来到林伏波的养殖场指导工作,由于占地面积很大,丈亭镇政府除了跟村里协调好土地流转的事宜外,附属设施,包括电力、排水、道路等,做了大量工作。
2010年,林伏波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丈亭镇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同年,他又被评为余姚市重合同守信用农户。
然而,2013年10月,“菲特”台风的到来,让林伏波的事业急转直下。
龙虾塘被淹,损失惨重,连养的那些家禽都被淹死了。“这场台风,几乎让我血本无归,但天灾谁都想不到,真的是一夜回到解放前。”林伏波说,实在没办法,就把宁波老家的房子卖掉,好不容易又凑到几十万元。
“对比2008年开始养殖龙虾,境遇完全不一样,当时,我带着凑好的220万元满怀信心来创业,是政府政策扶持的养殖大户,而这时,我是一个负债累累,垂死挣扎只剩一个空壳的养殖户。”林伏波说。
自身现状的改变,从而衍生出了各种冷暖自知的苦味。
“从那以后,很明显地感觉到,办起事情来不那么容易了。”林伏波说到这里,眼神中充满无奈和失落,他说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到处去应酬搞关系,因为口袋里实在没钱,根本走不出去。
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落差,林伏波只能默默忍受,他想着利用剩余的承包期,把龙虾塘弄好,把损失和借来的钱还上。没想到的是,变故又来了。
“今年过年后,汇头村的村主任找到我,说镇里要挖水渠,要经过我的龙虾塘,大概在3.5亩左右,赔我1万元。”林伏波说,当时他就跟对方讲,自己几十万元的种虾都在被征用的几个养殖塘里,这个肯定是不够的,损失实在太大。
清明节前,林伏波带父母回宁波扫墓。等他们回到养殖塘的时候,挖掘机已开进他的养殖塘里施工了。
“被挖开的那8个龙虾塘之间相互连接,一旦被挖开,里面种虾跑的跑,死的死,我仅存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林伏波说,赔偿都没有谈好的情况下,就可以这样强制施工吗?即便强制施工了,好歹也跟他说一下,可以让他有时间把种虾转移掉,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为了这个事情,林伏波开始向镇里,乃至余姚市里投诉反映。
“市里转到丈亭镇政府,结果对方回应却是土地承包主体不是我,养殖塘征用跟我没有关系。”林伏波说,养了7年多的龙虾,所有的证件都是齐全的,到头来,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怎么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实在是想不通,一定要讨个说法。
反映来反映去,得到的回复依旧一样,龙虾塘跟他没有关系。
面对儿子如今的遭遇,林伏波的母亲薛阿姨老泪纵横,几度生病住院抢救。
“你能帮我劝劝我儿子吗,让他不要再去争了,这个生意,我们根本做不了,这么多年,赚到什么钱了,最后连养殖塘都不是自己的,以后就安安稳稳上班过日子,那些债,实在不行,爸妈就把房子卖了替他还债。”当记者要离开的时候,薛阿姨拉着记者,近乎哀求地反复说道。
如今,林伏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给宁波一家旅游公司开大巴车。
“没办法,人总得生存,但心里真的很不服气,为什么就跟我没关系了。”林伏波说完这句话,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蹲坐在地上,掩面哭泣。
村委会是这样说的
挖虾塘为防洪排涝,林伏波不是承包主体所以与他无关
本周一,记者赶到余姚丈亭镇政府,就林伏波一事采访。
在丈亭镇党委宣传委员陈红国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了由丈亭镇汇头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
挖虾塘(断头河打通工程的一部分)属市级重点工程,关系到全镇防洪排涝的大事,眼看着主汛期将至,决定实施该段工程。由于虾塘段的政策处理阻梗,个别人对工程的不配合,致使整个断头河工程项目滞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影响附近防洪排涝的运行,直接威胁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许多群众议论纷纷。
征用面积为3.5亩,承包主体为房某(房国君),实际运营者为林某(林伏波),两人之间是否有转让协议,不得而知,但林某(林伏波)没有与汇头村签订过任何土地租用协议,因此虾塘政策处理与林伏波无关。
关于林伏波说的见证人和见证章。村委会说,由于目前没有书面的涉及“见证人和见证章”的文稿纸,并且距今时间较长和有关人员不在本镇有变动调动等原因,因此不能对所涉及的“见证人和见证章”事情轻易评论。同时,不管是否有见证人和见证章,没有村级发包主体的同意盖章,确定承包主体依旧是房某。
对于这个事情,当初在电视上说大力扶持,帮助林伏波跟村里协调好土地流转事宜的丈亭镇政府怎么说?
记者采访时,丈亭镇政府在此事上并没有做任何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