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天内三名厅官被双开 一人涉通奸
蒋尊玉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蒋尊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参与赌博;与他人通奸;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或亲属收受巨额贿赂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蒋尊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尊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司法机关已对蒋尊玉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蒋尊玉简历
1976.02——1978.04,基建工程兵801大队汽车中队战士、副班长;
1978.04——1979.02,基建工程兵802大队汽车中队给养员;
1979.02——1979.09,基建工程兵802大队汽车中队司务长;
1979.09——1981.08,解放军西安政治学校哲学专业学生;
1981.08——1981.12,基建工程兵802团宣传股正排职干事;
1981.12——1983.09,基建工程兵802团干部股副连职干事;
1983.09——1986.04,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七施工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1986.04——1988.07,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政工人事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
1988.07——1989.10,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政工人事部部长(正科级);
1989.10——1990.12,深圳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
1990.12——1992.02,深圳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
1992.02——1993.12,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房地产市场处副处长;
1993.12——1996.06,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房地产市场处处长;
1996.06——2001.02,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其间:1997.03—1999.03华中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1.02——2001.08,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1.08——2005.07,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5.07——2009.08,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8——2009.10,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9.10——2010.01,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0.01——2010.05,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0.05——2013.01,深圳市委常委,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厅级)
2013.01——2013.04,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4—— 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陈延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提拔干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骗领居民身份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陈延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延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其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此前,陈延华的揭阳市人大代表职务已被依法终止。
陈延华简历
陈延华,男,广东揭阳人,汉族,1957年8月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大学,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10--1982.07 在揭阳渔湖港口小学任教;
1982.07--1984.04 任揭阳县渔湖区溪南大队团总支书记;
1984.04--1986.08 任揭阳渔湖区溪南乡总支支委、乡长;
1986.08--1994.06 历任揭阳渔湖镇国土所副所长、党政办副主任、主任、副镇长(1987.09录用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991.12吸收为聘用制干部,1992.12转为录用制干部);
1994.06--1997.03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梅云镇委书记;
1997.02--2001.06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常委、梅云镇委书记(其间:1999.09--2001.12 在省委党校行政管理本科班函授毕业);
2001.06--2003.03 任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3--2006.08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8--2007.03 任中共揭东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7.03--2009.01 任中共揭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09.01--2009.04 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
2009.04--2012.01 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5起任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2.01--2012.07 任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7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中共揭阳市五届委员会委员,市四、五届人大代表。
2015年3月08日,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林楚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林楚欣违反有关规定,未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林楚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楚欣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