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男持双胞胎哥哥证件欲往香港被查

28.10.2014  01:36

  广东新闻网深圳10月27日电(黄俊生)笔者27日从深圳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继10月23日该站执勤民警查获内地女子冒用胞姐《往来港澳通行证》企图蒙混出境案后,该站又查获一起内地男子采用同样手段冒用双胞胎哥哥证件非法出境案。

  25日上午8时许,适逢皇岗口岸出境客流高峰。当值的皇岗边检站十七队执勤民警在验放一名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署名为熊某创的内地男子时,发现持证人与证件照片存在微小差异,遂以涉嫌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将其移交站调研审查队作进一步核实处理。

  办案民警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真实姓名为熊某剑,今年34岁,湖南籍人,目前在深圳从事司机工作,此次出境持用的证件是其双胞胎哥哥熊某创的。据当事人称,今年国庆期间,在江西工作的哥哥熊某创来深圳旅游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旧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给当事人,委托他10月份回湖南老家的时候为其办理香港签注,并说好11月份再来深圳找其取回证件。当事人于10月7日回湖南老家为其哥哥办妥了香港签注,并将通行证一直存放在其深圳的临时住处。10月25日上午,当事人计划与妻子从皇岗口岸出境前往香港旅游。因当事人已办理好本人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但一直以为新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只能通行自助查验通道,而其妻子的旧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只能通行人工查验通道,为了陪伴妻子一起排队通行人工查验通道,遂自作聪明使用了其双胞胎哥哥熊某创的旧版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

  皇岗边检站根据当事人行为已构成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境,依法对熊某剑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收缴证件和阻止出境的行政处罚。

  针对今年以来该站执勤民警屡屡查获多起兄弟姐妹间冒用他人证件非法出入境案件,皇岗边检站提醒出入境旅客,持用他人证件出入境属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