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 密云顺义诈骗老人团伙获刑

22.02.2019  02:20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被告人杨某、晋某、赵某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密云区、顺义区等多个村落,专挑老年人住户入户检查燃气灶,随后采用欺骗手段,将劣质灶具等高价售卖给多名老人,借此诈骗。新京报记者2月21日上午从密云法院获悉,目前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杨某、晋某、赵某于2018年4月至5月间,在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西康各庄村、不老屯镇不老屯村、不老屯镇燕落村、穆家峪镇沙峪沟村、十里堡镇河漕村,北京市顺义区大胡营村等地,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以检查燃气灶为借口,采用欺骗的手段,将劣质燃气灶、真空节能锅、电煎锅等售卖给多名老年被害人,骗取张某(男,84岁)、苏某(男,74岁)、王某(男,71岁)、谷某(男,86岁)、齐某(女,65岁,三级智力残疾)、杜某(男,71岁)等现金共计人民币8830元。

  被告人杨某、晋某、赵某于2018年5月22日11时许,在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沿村赵某家中,以上述手段欲骗取赵某(男,69岁)财物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供述称,这些劣质灶具的进价均为几十元不等,他们在入户检查燃气灶时,会利用工具趁户主不备,将原本可以正常使用的燃气灶功能破坏,然后说服老人购买他们推销的劣质灶具,并捏造、夸大使用其推销的劣质灶具对身体健康的“好处”。

  密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赵某、杨某有坦白情节,被告人晋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被告人赵某、杨某、晋某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在案扣押的被告人进行诈骗所用的燃气灶、锅具、工作证、收据等物品,均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