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4〕49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截至2014年6月11日农机生产企业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2014》(以下简称《补贴系统》)推荐并经经销商确认有代理关系的经销商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定期公布经销商名录。各地要及时根据《补贴系统》中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确认经销商的情况,参照本通知附件的格式及时公布销售区域覆盖本辖区的经销商名录,供农户购机时参考、选择经销商。具体操作可在软件系统中以县管理用户登陆后在“申请管理”-“产销企业关系”菜单中导出经销商名录。
二、各地要加强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行为的监管。因今年农机主管部门不再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只需在软件系统中与经销商确定了供销关系就可以销售补贴机具,各地要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在核实补贴机具时,出具“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的经销单位必须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的才能予以核实。
三、各生产企业可随时在《补贴系统》中授权增加经销商,我厅将于10月份公布第二批经销商名录。企业和经销商代理关系以《补贴系统》中的设置为准。
附件:
1、 广东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第一批)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