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体面就业”才“安居乐业”
2013年末,我国农民工总量接近2.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亿人。可以说,已有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镇常住,但绝大部分农民工尽管在职业上实现了非农化,但无法平等共享城镇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呈现显著的“半城镇化”特征。很多人提及这一问题,更多反思的是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太高,住房、教育、医疗等承受不了。其实,也许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即住房、教育、医疗等是所有在城镇居住的人群均面临的问题,对于农民工来说,更重要的应该是提升自身就业的能力,就业质量上去了,工资水平和社保福利等提高了,生活压力自然就小了,也才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
从韩国的经验来看,不难看出充分就业是农民工快速融入城市的关键。因为农民工进入城市的第一动力是就业,第一诉求也应是就业。保证农民工平等享有就业权利,提升就业质量,应是融入城市首当其冲的任务。但是在现实中,中国2.69亿农民工有“两个70%”的特点,即70%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70%没有接受过正规职业培训,农民工目前的技能显然不能满足进一步提升就业质量的需求。同时,国家缺乏促进农民工在全国范围内有序转移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和网络平台;部分就业政策尚未完全覆盖到农民工,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补贴标准不统一,等等。
为此,国务院已经出台有关现代职业教育的文件并将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也专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着力推动政府投入资金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并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但是,目前尚且缺乏从根本上抓起的制度,难以为农村劳动力提升就业能力提供一个终身学习、终身提高的制度体系,这需要从国家和企业两个方面来下功夫。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这必将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有利于农民工通过职业教育学习提升自身就业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农民工就业能力提升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让农民工在工作中提升,打通职业晋升渠道。除了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和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更重要的,应当对企业培养了农民工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通农民工就业提升的通道。
在这里面,工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了解农民工提升就业质量需要什么,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提供订单式服务。还可以发挥工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争取参加国家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术素质,通过高效的服务帮助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因此,关注农民工市民化,首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就业质量问题,只有农民工“体面就业”,才有在城市的“安居乐业”!
编辑:潘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