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承认出轨 法院根据二奶孩子判决离婚

25.08.2015  08:54

  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赵晓楠  刘佳星  妻子发现丈夫在外与别人同居且育有一个8岁的孩子,震惊之余到从化法院起诉离婚。法庭上,丈夫却对这一切全盘否认。近日,从化法院调取了婚外小孩的户籍信息,证实小孩与男方有关系,加上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遂推定其确有出轨行为。

  最后,从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70%归女方所有,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二奶”的孩子都8岁了

  李先生和王女士在上世纪90年代结婚,婚后李先生的事业蒸蒸日上,收入颇丰,王女士则在家做全职主妇,现在孩子已成年且有稳定工作。

  然而王女士意外发现,她老公跟一名女子走得很近,且行为极其亲密。满心疑云的王女士经过调查发现,老公背着自己在外与一名女子同居,且已生育一名8岁男孩。

  震惊不已的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先生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

  第一次庭审中,李先生全盘否认妻子的指责,但同时也拒绝做亲子鉴定。王女士不能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说法,加之其情绪过于激烈,故法院暂时休庭,并安排再次开庭。

  第二次开庭前,王女士取得李先生婚外小孩的身份证号,并向法院提交,法院以身份证号为线索,依职权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该小孩的户籍信息。

  经查,婚外小孩的监护人登记为李先生,监护关系为父亲;其《入户申请审批表》中,社会关系中父亲一栏以及出生证中父亲姓名都登记为李先生,其父亲的身份证也与李先生的完全一致。

  李先生对这些事实依然予以否认,称自己并不认识该小孩。但其并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推翻上述事实。

  法院认定:丈夫为婚姻关系过错方

  最 终,从化法院结合李先生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事实,认定依职权调取的户籍信息证据有效,推定被告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人生育非婚生小孩的事实,确 定李先生属婚姻关系过错方,并判决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70%归王女士所有,李先生赔偿王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拍案: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孩子都8岁了,出生证上白纸黑字写着爸爸的名字,不承认也没用。